花慕之愣了下,心想自己《銀色權杖》那本還沒有完結,難不成有出版商已經看上了不成?
他回覆了過去,即刻加上了另一位編輯。
【編輯-木木】:是山樆嗎?你有一篇短篇被影視公司看上了,想要談一下網劇的改編,現在方便洽談一下這方面的事務嗎?
“哪個小妖精給你發簡訊呢?”越亦晚一臉饗足的打了個哈欠,準備窩他懷裡睡一會兒:“不許帶回家,不然我罰她跪搓衣板。”
“是版權編輯。”花慕之的聲音裡帶著些驚訝:“短篇……也能賣版權的嗎?”
他在寫《銀色權杖》之前,一共寫了五個短篇小故事,都是自娛自樂的產物。
其中被影視方看上的那一篇,叫做《山河》。
洛水旁有個憑望山,山中有珍奇野獸無數,水中游魚千許,俱是欣欣向榮的光景。
這洛水的水神,原先是個放蕩不羈的性子,沒事惡作劇那些來飲水的鳥兒和虎豹,但其實也天性善良,會去搭救那些溺水和翻船的凡人。
若是有鬼差強來索要人命,他也會不依不饒的和他們理論一番,有時胡攪蠻纏著爭贏了,把那得救的村民一個浪拍到對岸,看著他醒轉之後才走。
而憑望山的山神性格淡漠深沉,很少與人來往,偶爾化了人形去村鎮裡買些被捕獵的小動物,把它們放歸回去便再度隱匿。
這山神和水神有一日都化了人形,掩飾了仙氣怕引誘那些妖魔魍魎過來滋事生非,去那村鎮上看一年一度的五月節。
集市熱鬧喧囂,還有好些戲班子公開表演,十里八鄉來了好些人。
他們一個生得芝蘭玉樹,另一個清俊不凡,竟然同時被過來視察的將軍看上,強行擄回了郡裡。
兩人都不知道對方身份,又存心與那強盜般的將軍過不去,竟也沒有化形離開。
於是便鬧出許多啼笑皆非的事情出來。
這故事只寫了六七千字,而且還沒有一個完整的結局,屬於開放式收尾。
花慕之當時在忙著和帝后準備萬靈歸,寫的時候也只是拿鄉野閒話的噱頭簡單擬了個故事,結尾只寫出這水神和山神在朝堂上忽然相認,便戛然而止了。
——這故事,居然被看上了?
越亦晚聽他這麼一解釋,還有些迷迷糊糊地:“你確定是正經人找你談版權?別是什麼大忽悠騙子吧?”
花慕之也覺得不太可能:“我這故事這麼短,怎麼改網劇啊……”
結果一來二去,對方連報價都給了。
那故事一共有七千兩百字,報價是十二萬人民幣,一旦簽了合同,預計一個月內完成五次稽核,真被最上頭的導演挑中了,就可以去拍網劇。
編輯這邊當然理智又冷靜,利弊都幫他分析的頗為明白。
越亦晚後來幫他查了一下對方那家公司,發覺情況不是很樂觀。
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之前拍的網劇也都挺粗製濫造的——不過給的都不是永久使用權,應該不太要緊。
權宓那邊聽說了這個訊息,又幫著把幾份合同全看了一遍,跟著納悶起來:“這就是天上掉餡餅啊,你們兩撿了算了唄?”
“你可好好想想!隨便寫個故事就能賣版權!而且人家還有演員來幫你把想法都演出來,我覺得挺成的啊!”
太子琢磨了幾天,還是跟影視公司把合同給簽了。
這一簽下來,那邊稽核過的飛快,快的讓人感覺像是公司裡只有一個人似的。
稽核一過,似乎連試鏡都沒有,演員陣容就都公佈了。
越亦晚湊過去看了一圈,發現導演也不認識,演員也不認識,而且……預計製作的成本,似乎也太低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