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陳江本來說好了要給她慶祝,結果最後打電話放鴿子,說去外地出差了。
奶奶要照顧小曾孫,抽不出空照顧她的心情。
雖然這些事情都在陳初的意料之中,但是真的發生了,她心裡還是挺失落的。
人間四月天,正是好春光,不逃課簡直是浪費青春,於是來了公園消磨時光。
那年的櫻花開得很好,她坐在鞦韆上,百無聊賴地數著花瓣,一團團,一簇簇,柔軟而雪亮,生氣蓬勃,很符合小學課文裡寫的“趕著趟兒似的”。
想到這裡,她下意識朝對面望去,那時樹下還站了個沉默的少年,離得太遠,五官模模糊糊,那雙眼睛卻很漂亮,目光寧靜似深潭,沉澱著無言的情意。
後來她才知道那是陳最。
他將偷拍到的照片和遺書放在一起,他說她是生死的分界線。
陳初在清亮的雪光裡靜靜落淚,她才不是他的救贖。
愛從來不是苦海里的浮木。
沒有她,陳最也可以過得很好,是她一直在借他的光偷生而已。
消防車的鳴笛聲越來越近,陳初依舊坐在鞦韆上,她的信箱裡存了兩條定時簡訊。
其中一條是給陳最的。
公園裡忽然跑進來了幾個小孩,手裡拿著風箏,大人跟在身後,幫他們扯線。
風箏緩緩飛到半空中,輕飄飄似蝴蝶。
世人都說魚只有七秒記憶,然而蝴蝶是根本沒有記憶的。
所以它那麼自由自在。
像歌詞裡說的那樣:“從沒有相戀,才沒法依戀,無事值得抱怨,從沒有心願,才沒法許願,無謂望到永遠。”
她起身,朝著濃煙的方向走過去,白日的烈焰,令她想起除夕夜的煙火。
在喧鬧聲中,陳初走近她親手造就的劫難。
(大概是去年十一月寫完的大綱,今天來寫還是淡化了弒父情節的概念,因為不想變得太陰沉,畢竟還是言情小說,不過因為更新節奏以及身為作者的我的心態變化,也許閱讀觀感不是很好,我自己都打算完結以後再看一遍,那麼我們大結局見,這周內一定會完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