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
陌生的景象,陌生的人,還有陌生的聲音喊著自己的名字。
亞瑟慌不擇路地往一條人跡罕至的小巷子裡鑽了過去。
沈何夕扶著自己的膝蓋撥出了一口濁氣,連續的跑動對她的身體來說算不上什麼,但是她的後肋一直在疼,伴隨著跑動,疼痛也在加劇。
從晚上八點半到跑到現在已經11點了,向幾位路人打聽也確實有人見到了穿著套頭衫的金髮男孩兒跑過,可是偏偏就找不到亞瑟。
喉嚨喊啞了,圍巾跑鬆了,沈何夕脫下短外套系在自己的腰上,裡面穿著的打底衫早就溼透了,她用圍巾隨意擦了擦,又把圍巾搭在了肩膀上。
路上的行人漸漸稀少,這座城市以學校出名,離著學區稍遠一些的地方,就顯得有些荒僻,比如現在沈何夕站著的地方。
離著中心區遠了一些,魑魅魍魎也就多了起來。
獨自一人的東方女孩兒,一看就覺得是未成年,自然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沈何夕察覺到了周圍的不妥,挺直脊背,在走過一個垃圾箱的時候,從垃圾箱跟前的廢棄腳踏車上拽下來的一根鋼釺。
“亞瑟!”她對著每一條幽深寂靜的小巷子裡喊,驚起了遊蕩的野貓野狗,偶爾還會聽到有人開窗喝罵。
又跑了一段,嗓子實在說不出話了,她抬手抹了一把臉,被汗水打溼的劉海就貼在了一邊,看起來狼狽極了。
又跑了十幾分鍾多久,她在路過一條小巷子的時候聽到了奇怪的有人在爭吵打架的聲音。
“愛管閒事的臭小子!給我打!”
“快跑啊笨蛋!”
一大一小兩個人從巷子深處衝了出來,其中一個人……很眼熟。
“亞瑟?”沈何夕啞著嗓子叫住了那個略矮的金髮少年。
“cici?快跑!”亞瑟的表情在01秒的時間裡從驚喜轉為驚恐。
“臥槽。”看著兩個人身後拿著棍子跑出來的三四個壯漢,沈何夕忍不住用中文罵了一句。
才幾個小時的時間,熊孩子你又闖禍了。
“你腳怎麼了?”沈何夕發現亞瑟的動作不太對,一把拽住他,低頭看他的腳。
“鞋子丟了。”亞瑟不好意思地喃喃了一聲,接著又大叫了起來,“快跑!”
趁著路口的燈光,沈何夕看見了亞瑟的腳背上有一點血跡。
“跑你妹啊!給我站著!”沈何夕吼了一聲。
又煩又累又操心的一晚上,沈何夕就算是泥人也要變成怒目金剛了,何況她本來脾氣就不是很好。
鬼使神差一樣,亞瑟居然聽話地站下了,被他拉著的傢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樣子不是嗑藥了就是醉酒了。沈何夕看都不看他一眼,解下了圍巾遞給了亞瑟:“把你的腳包起來。”
三個大漢看見的,就是剛剛的金髮小p孩兒特別乖順地坐在路邊……用圍巾自己裹腳。
他們一開始看中的肥羊也癱在那裡,一動不動。
唯一站著的,只有一個沒胸沒屁股沒成年的乾癟少女。
背對著燈光,幾個人看不清對方的臉。
“怎麼不跑了?”壯漢中的一個笑著看著這三個“戰五渣”,“把身上值錢的東西拿出來,不然……這裡會留下兩樣東西:一是你的錢包,再就是你的腦漿炸裂…… ”
他笑了下,似乎認為自己對臺詞的改編簡直酷炫極了。
接著……眼前一花,整個人的後背重重地砸在了兩米外的牆壁上。
“當流氓還要對白,腦殘!”沈何夕收回腳,用中文罵了一句。
包括亞瑟在內的所有人都震驚了。
那個壯漢的身高至少190,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