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叢裡。
“我也想帶你回去,可孃親肯定不會同意的,而且我家也很危險,或許你在這比去我家安全,小狗狗,遇到比你厲害的人和動物要記得跑,別再受傷了。”
小狗像是聽懂了她的話,不捨的在她手掌心輕蹭。
就在一人一狗依依惜別之時,少年清朗的聲音從身後響起,“走了,我送你進城。”
林夢秋乖乖的把小狗放下,努力的睜大著眼睛不讓眼淚掉下來,即便再不捨,她也會乖乖聽恩公的話。
可沒想到的是,她剛站起轉身,額頭就被手指輕輕的彈了一下,“我說不許就真的不要了?怎麼連撒個嬌都不會,我家小弟都比你會撒嬌。”
林夢秋捂著自己的腦門,傻傻的站在原地,“我不想讓恩公為難。”
“跟你說了,不許喊恩公。”少年頓了頓才帶著笑意的交代身後人,“阿袁,把這小東西給帶上。”
而後不等林夢秋反應過來,就把人拎到了馬上,“再不進城,就把你丟這荒郊野嶺,讓你和屍體過夜。”
林夢秋從來沒有騎過馬,但她不怕,還大著膽子的仰頭去看身後的少年,輕聲細語的喃喃:“才不會呢,恩公是天下最好的好人。”
等到入城後,兩人便分道揚鑣了。
原本少年是要送她回府的,但他臨時收到密信離開了,還好,她記住了他的名字。
沈徹。
林夢秋從前世的記憶中回過神來,那兇獸已經到了眼前,通體漆黑紅眼尖牙,好似下一秒就能將她撕碎。
“小狗狗?”
林夢秋試探的喊了一聲,她覺得這狗有點眼熟。
但她又不太確定,幾年前撿到它的時候,明明還是掌心小小一團的小奶狗,怎麼轉眼間就成了這幅模樣。
她屏住了呼吸,看著那兇獸在她面前停下腳步,將它那巨大無比的黑腦袋往前一湊,就在她嚇得要閉眼等待它的血盆大口時。
林夢秋感覺到了毛茸茸柔軟的觸感,低頭看去,八兩的大腦袋正在她腿上輕輕蹭。
邊蹭邊發出一聲聲似泣似訴的嗷嗚聲,不像是嘶吼,反倒像是在撒嬌。
林夢秋的眼眶瞬間就紅了,嗚嗚嗚,歲月果然是把殺狗刀,她撿的小奶狗長大了,而且醜的讓她不敢認。
屏風後的沈徹忍不住的擰眉,他怎麼沒發現,這狗東西,不僅貪吃還好色?
沈徹看著椅子上的女子,分明端著賢淑的架子,眉眼間卻透著盈盈的喜悅,他怎麼才發現她的眼底有顆淚痣,笑起來時明媚又妖嬈。
“阿四,你確定當年救八兩時,那個小姑娘姓宋?”
“奴才確定,那輛馬車便是蘇城宋家的,後來來領屍首的也是宋家。”
“派人去趟蘇城,查查那人如今身在何處。”
“是。”
作者有話要說: 沈徹:好色貪吃的狗東西,離我媳婦遠點!
第14章
阿四還記得,撿到八兩那年正好是世子出征前夕,有一批糧草需要在江南採買,這才會途經蘇州剿匪救人。
只是剛進城就收到了前線的訊息,蠻夷突然發兵,我軍損失慘重,沈徹連糧草之事也顧及不上,直接就策馬往西北趕。
之後沈徹就在軍營待了一年有餘,帶領將士浴血殺敵,立下赫赫戰功,只差最後一場大戰,打完便可班師回朝,將蠻夷趕出我朝領土,享百年太平。
可沒想到大戰打贏了,沈徹卻遭人暗害,從馬上滾落,千軍萬馬間九死一生,雖然保住了性命,卻斷了雙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