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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節 (2 / 5)

手腳的機會實在太多了。

既然已經下定決心要入府了,那就至少得抓點嫡母的把柄在手上用以自保。

徐曼青相信就算吳嶽澤真的掌握了自己嫡親哥哥的犯罪證據也不大可能將其公之於眾,除非到最後逼不得已要鬥個魚死網破。

姑且不說他這個嫡親哥哥已身故,就算是憑著這個孩子是嫡出的長子,在“親親相為隱”的封建律法下,他作為一個外室子是不能指證他的嫡親兄長的。

雖說在後世來說,幾乎所有人都聽說過所謂的“大義滅親”的故事,但首先,這個典故是出自《左傳·隱公四年》,講的是衛桓公即位後,州籲與石碏之子石厚密謀殺害桓公篡位。為確保王位坐穩,派石厚去請教石碏。石碏恨兒子大逆不道,設計讓陳國陳桓公除掉了州籲與石厚的故事。

這個故事出現的年代是在禮教核心思想並未最終成行的“百家爭鳴”的時代,當時儒家提出的“親親相隱”的思想還沒有得到立法的最終確認,故而沒有成為社會意識的主流。

可自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禮教最終成為統治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之後,為犯了罪的親屬隱瞞真相或者是藏匿行蹤、供作偽證等,都變成了禮法所支援的事情。

以至於後來的刑律演變到只要是到官府狀告應相隱的親屬,無論真實與否狀告者都要被處刑,除非是像上述典故中說的那樣是涉及到“謀反”一類的危害到統治階級利益的重罪的時候才會有“免於獲罪”的例外。

況且,大義滅親的典故中是父親設計誅殺“逆子”,而不是相反。可那嫡親哥哥對吳嶽澤來說不僅是平輩,而且在血統上更是具有壓倒性的優勢。

所以從現下的這個案子來看,就算吳家嫡長子就是那個犯下命案的罪人,牽涉的也不過是個普通的殺人案件而已,在親親相隱的規則下,吳嶽澤就算拿到了證據也是不可以控告自己的嫡親兄長的。

可這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吳嶽澤不能親自狀告,但若真的掌握了證據,又懂得圓滑處理的話,也可以透過將獲取證據的資訊“密告”給其他合適的人來拆穿這件事情的。這樣雖然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同樣可以達到兵不血刃的目的。

他必須要讓嫡母對他有所忌憚,否則以他對自己那個沒有什麼良心可言的生父的瞭解,想依靠他平衡如此衝突的兩方的關係,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徐曼青才這般肯定吳嶽澤現下這麼做只是在為自己入府以後留條後路,以避免他日後處在過於被動的位置上而已。

徐曼青現下擔心的是,事態的發展未必能都如吳嶽澤所願——若是真能查出他嫡親兄長犯罪的證據,吳嶽澤不僅要控制住這個證據,還要將這些人證物證秘密隱藏起來,以留備後用。但鹹安城的捕頭何其多,捕頭之上還有層層監管上級,吳嶽澤真的能做得這般天衣無縫、神鬼不知嗎?

心中迸發出隱隱的擔憂,但這就跟當兵打仗的事情是男人的舞臺一樣,這種大宅門的權力鬥爭更多的也是以男子為核心進行的。

徐曼青怎麼說也只不過是一個局外人,這些事情,還輪不到她來操心。

聽完了吳家的八卦,徐曼青心裡有了譜,也未多做評價,末了還是把話題扯回到生意的事情上來。

範嫂子聽了這麼久也算是聽夠了,見徐曼青提起正事,便又喜笑顏開地道:“話說昨個兒珍顏閣的東家派人捎口信兒來了,不知他是有什麼門路打聽到了你上次在顏府給顏家小姐設計的那個玉步搖的事情,他覺得那個點子特別好,讓你有空多畫一些圖紙出來,他打算讓工匠做出成品之後放在他下邊的首飾鋪子裡邊賣。”

徐曼青好奇道:“這首飾鋪子是……”

範嫂子笑道:“就是祥麟閣啊!”

徐曼青基本上把這鹹安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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