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佯裝思忖片刻,道:「那我回去和人商量一下,考慮考慮再做決定。」
他腳下都還沒邁步,老闆已經急忙道:「價錢可以稍微談一談,這樣吧,八百塊,你看怎麼樣?這已經是最低價了。」
陸寧:「我還是得考慮一下。」
老闆道:「你要真有心盤下來,那就七百塊,真的不能再少了。」
陸寧:「六百!」
老闆猶豫片刻,終於還是一咬牙:「但必須明天就交錢簽合同。」頓了下,又補充一句,「畢竟來問的人太多,你要是遲了,我可能就先轉給別人了。」
陸寧失笑,看來這店面已經掛出來很久,對老闆來說多留一天就多一天房租,也難怪對方這麼急。
他沒拆穿,只點點頭道:「行,我明天就來簽合同。」
畢竟誰也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這種機會,他能看到,必然也會有其他人看到。
回學校路上,他算了一下帳。
盤下這個店子要一千八,裝修可以自己設計,找工人弄,花不了幾個錢,但桌椅裝置包括冰箱冷櫃是一筆大成本,就算買二手的加起來也得兩千多。這樣算下來,至少需要將近五千塊,才能將店子開起來。
方家傾其所有大概是拿得出這筆錢的,但問題是他現在根本不可能說服家裡那兩夫妻,把錢拿出來盤下這個店子。
如今下崗潮還沒正式到來,下海自然也還沒成為潮流。當個體戶的要麼是找不到其他出路的,要麼就是那些膽大包天混社會的。
宋春梅和方誌剛都是老實巴交的人,擺點不需要什麼成本的小攤也就罷了,真要他們投入這麼大的成本開店,那是萬萬不可能的,他們寧願花幾千塊送禮去保住一份吃不飽也餓不死的工作。
陸寧思索著,這事還得先斬後奏,自己把店子開起來,讓他們親眼看到錢流進來再跟他們說實話。
下晚自習回到家,聽宋春梅和方誌剛聊天的語氣,兩人似乎準備明天去廠長辦公室送禮,買好的兩條精裝紅塔山煙和一瓶茅臺酒,已經用袋子打包好,就放在電視櫃裡。
不過送禮怎麼可能就只送這點東西,等夫妻倆進房睡了後,陸寧小心翼翼將包裝拆開,把煙拿出來,果然見外盒有開啟過的痕跡。
他伸進去摸了摸,意料之中地抽出一疊藍色百元大鈔。
兩個盒子裡的錢加起來,正好三千塊。
他將錢收好,又仔細將煙和酒照著之前的包裝恢復原狀。
若這三千塊真能買到一份穩定工作,他其實也無所謂,可既然大家為了保住工作都在送禮,這份禮也就沒了意義。
但顯然方誌剛和宋春梅不明白這個道理。
更重要是,一個收禮的廠長,能是什麼好東西,看看郭志偉和他媽的德性就知道。他可不願意這兩口子的血汗錢便宜那種玩意兒。
作者有話要說:
陸寧的行為是不對的,但這錢本來就要送給壞廠長,所以也無所謂。
他有信心才這麼幹,畢竟人原來是霸道總裁。
第12章 膽大包天的東西
盤店的過程很順利,陸寧偷偷拿了宋春梅的身份證,和店主房東三人直接簽了合同。店主見他爽快,又覺得對方開飯館,受下自己這麼多文具,跟當冤大頭沒兩樣。
都是尋常小老闆姓,雖然免不了自私自利,卻也不缺同理心,主動提出幫陸寧將貨物整理好,店面打掃乾淨。
只是他不知道,對陸寧來說,花這點錢盤下一個店面,已經是佔了大便宜。至於這幾百塊文具,也早想好了處理辦法,總歸絕不會浪費。
盤了店面,便是裝修了。
大學還有兩個月就放寒假,陸寧計劃是半個月就開張,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