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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劍平:“知道在哪兒嗎?”
原主不知道。
張小芳初來乍到更不可能知道。
“你知道啊。”
說的格外理直氣壯。
方劍平又想笑:“我知道就行了?”
“是呀。”張小芳點一下腦袋,搭在頭上的毛巾滑下來。
方劍平趕緊接住:“包好。”
張小芳包好了。
——
工作人員看到方劍平的長相,又看到張小芳穿著花棉襖頭上包著白毛巾,雙手抄袖筒裡跟個小老太太似的,不確定地問:“你倆結婚?”
張小芳被鄙視的來氣,拿掉毛巾朝她旁邊摔一下:“我倆不行?”
工作人員嚇一跳,趕忙說:“行,行。”
方劍平拿過毛巾給她包好。
隨後張小芳傻眼了,原主不會寫字。
這可怎麼搞啊。
方劍平只能問工作人員:“我可以代簽嗎?”
工作人員頓時忍不住打量張小芳,長得雖然好看,可她就是個村姑,還是個不識字的村姑。這個小夥子一看就是知識分子。
這倆人結婚不會又是為了上大學的名額——娶了村支書的閨女吧。
方劍平不喜歡她的眼神,把張小芳拉到身後。
工作人員看到這一幕覺得自己誤會了,有點尷尬,“可以,可以。”
張小芳勾頭打量她:“啥人啊。你們領導呢,我要找你們領導,你看不起勞動人民。”
工作人員的臉色瞬間變了,趕緊道歉。
方劍平很意外,勞動人民的身份現在這麼好用啊。
看來以後他遇到解釋不清或者無法解釋的事可以用這招。
“小芳,好了。”方劍平把結婚證遞給她。
張小芳睜大眼睛打量,跟獎狀一樣——這就是七十年代初的結婚證啊。
上輩子連男同學的手都沒碰過,來到這裡不過一天她居然結婚了。
原來這個年代的女生只要十八歲,男生二十歲就可以領證。
太不可思議了。
方劍平好奇:“看得懂嗎?”
“當然!”張小芳收回思緒,指著方劍平的名字,“這是你,這個是我。”
方劍平樂了:“看著我寫還不知道,你就是真傻了。給我吧,我收著。”
“為啥啊?”張小芳明知故問。
方劍平:“你丟三落四。我不想三天兩頭來補結婚證。”
張小芳哼一聲遞給他,“接下來去哪兒?”
“又忘了?照相館。”方劍平拉著她直奔照相館。
張小芳任由他拖著:“給我梳頭不?不給我梳頭我不跟你照相。”
“我不給你梳你會嗎?”
張小芳老老實實搖頭。
方劍平難得看到她這麼乖,老懷甚慰,“小芳,領了結婚證咱們就是一家人了對吧?”
張小芳不知道他想幹什麼,道:“我爹說假的。”
“你爹說權宜之計。但結婚證是真的。我們不是夫妻是家人。”
如果是原主聽到這話應該深信不疑。
張小芳佯裝思索一會兒:“是吧。”
“家人是不是應該我幫你你幫我?”
張小芳覺得還有後續:“我幫你了啊。公安來的時候。”
“那是之前。待會兒到了照相館我幫你梳頭編辮子,你幫我做什麼?”
張小芳懷疑方劍平閒的故意逗他:“我幫你暖被窩吧。”
四周安靜下來,
方劍平臉上輕鬆的笑意沒了,耳朵慢慢紅了,表情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