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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正確的時間,亦非正確的物件。」

「也不是適當的地點。」美君加一句。

美君說:「可是到畢業時分,我們已經是老姑婆了。」

「說得也是。」

「二十四歲才能離開大學,若果等到事業有所基礎才物色物件,三十歲都結不成婚,非得做超齡產婦不可。」

吉文苦笑,「真是荒謬,孩子七歲時,咱們已是中年人。」

美君嘆息,「我們在大學內浪費掉一生。」

「別訴苦,同那些十五六歲出道做童工的人比較,已經夠幸福。」

「我不知道,也許人家並非一無所知,也許人家享受過豐盛人生。」

吉文說:「睡吧,小姐,已經夜深。」

熄了燈,美君還在講:「目前的生活,太悶太悶。」

吉文不去睬她,過一會兒,美君也就睡著了。

吉文倒是失眠。

第二天她到圖書館去找資料。

把六四年七月後的報紙港聞頭條縮微底片逐一取出看,只用了一小時,她已經找到她要的訊息。

頭條說:「華南大學男女生自殺殉情」。

日期是七月二十八日。

吉文覺得背脊一絲寒意。

她接著讀了詳情。

是一個陳腔濫調的故事,他倆想結婚,雙方家庭反對,把他們逼出街外。

兩個年輕人輟學以後前路茫茫,不知恁地,在一個意旨力薄弱的晚上回到大學的花園中服毒。

第二天早上才有人發覺他倆,已經太遲太遲。

吉文抬起頭來。

他們的家庭也太過殘忍,孩子聽話時便是好孩子,孩子稍有個人主張他們便認為是大逆不道,非得設法撲殺不能出一口鳥氣,盡情踐踏。

鬧出這樣的悲劇後不知會否生出悔意。

換了是吉文,必不下此愚策,必要努力奮鬥成才,出一口氣,叫這些勢利的親人服服貼貼前來陪笑。

說不定他們會得奉承地說:「唉呀,我們早看出你並非池中物,上帝不知多麼恩寵你,若果沒有上主拉你一把……」

不但把責任全推給社會,且推給上天。

什麼都好,吉文都掙扎到底。

永不言倦,永不放棄。

即使做孤兒,也不影響她的鬥志。

吉文嘆口氣,成日抱著戰鬥格示人的人當然不是可愛的人,但是沒法子,誰叫環境不允許她享用比較雍容的姿態。

她是夜與咪咪有約。

吉文有點膽怯,該不該去呢,她問自己,要不要拉美君一塊去?

考慮很久,吉文終於獨自赴約。

燈雖不華,也算初上。

咪咪準時在樹叢另一邊出現。

吉文問:「心情好一點沒有,問題解決沒有?」

咪咪笑:「昨晚聽說鬧好大的事。」

吉文一怔,誰,誰把新聞傳得那麼快。

咪咪猜到吉文的疑問,便說:「當然是你們其中一人說出去的。」

吉文有點氣,美君為何偏要渲染此事。

「沒想到我們這煩惱他人也有。」咪咪幽幽嘆口氣。

吉文問:「那本詞選,屬你所有?」

「是。」

「惜了好些日子,怎麼不還?」

「沒有呀,才兩個禮拜罷了。」

吉文自椅上跳起來。

她瞠目結舌,不知說什麼才好,雙腿好象不肯聽話,忽然似釘在地上,動彈不得。

過很久很久,對古文來說,恐怕有一個世紀那麼長,隔壁再也沒有聲音傳過來,她才生硬地轉一轉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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