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大家全都心情大好,慶功宴的氣氛更加熱烈了。
吃飽喝足了睡覺,一覺睡到好天亮,李易爬起床發現又只剩下自己一個了。
悠悠哉哉的跑出去吃點早餐,回來後磨磨蹭蹭的開車去福利院。
福利院裡一群孩子和幾隻流浪狗玩鬧,李易也湊過去逗了逗那些狗,不過讓李易失望的是,明明其中幾隻就是昨天夜裡幫助老耄好跪求天道的流浪狗,其實智商一點都不高,和普通的狗也高不了多少。
本來還以為這些傢伙也是妖呢,只是道行淺一點罷了……
正無聊著呢,卻見一輛看上去很舊的車停在了大門口。
車上下來兩男一女,按響了門鈴,李易卻是坐在臺階上沒動,自然有護工跑過去開了大門,詢問了幾聲,然後讓他們把車開了進來,引著他們進了樓裡面。
“叔叔,他們是來領養孩子的嗎?”一個小姑娘問道,李易記得她叫小蘭。
“是嗎?”李易隨聲附和了一下。
“嗯,我見過他們。”小蘭說道,“就在上次我在的那家福利院,他們領養了我一個朋友。要是他們能把我也領養走的話,我就能再見到她了……”
“呵呵……”李易笑了笑,不過卻是心中嘆息一聲——可憐的丫頭卻是不知道她那條殘疾的右腿已經決定了她幾乎不可能被人領養走的……
孤兒院的孩子其實都盼著能夠被領養,不管怎麼說那樣都算是有了個家庭,有爸爸媽媽痛愛了。
可問題是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被領養走的,領養人往往更樂於選擇那些不足兩歲的小孩子,還沒有記憶,從小養到大,更容易培養感情。
再稍微大一點的孩子也不是沒機會,不過那就得挑挑揀揀的了,誰長得漂亮惹人喜歡,才最有希望被人領回家。
至於那些長得一般,甚至身有殘疾的,基本上就只能在孤兒院裡長大了。
李易記得小時候,自己和方婷都曾經被人挑中過,不過因為一次打架之後方婷說過,以後兩人不要分開免得被人欺負了,甚至於要有人領養的話,除非能把兩人一塊兒領走,不然就不要答應,所以每次有人只挑一個孩子的時候,兩人總會故意調皮搗蛋,惹人改變主意……
李易想著童年往事,卻見方婷已經帶著剛才那三個人下了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