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贏得毫無懸念。
李易兩次上廳作證,首先作為養老院的老闆,他表示錢行長的事情應該上一任老闆陳大立負責,果然錢家兄妹找的律師開始據理力爭,表示責任主體是養老院,至於換了老闆誰承擔責任是另一件事情,絮絮叨叨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總算掰扯明白他的觀點。
法官採納後他們就感覺要贏了,可他們的殺手鐧那個準備做偽證的醫生,被周律師三言兩語就問得張口結舌,彷彿他的專業水平還不必上一個律師來得專業。
接著李易第二次上廳作證,作為護工的李易被周律師問了三個問題,第一個是關於錢家兄妹多久去探望一次。
關於這一點養老院是有來訪登記制度的,所有家屬探望都要先簽字,錢行長住進養老院三年半,錢家兄妹三人加起來的探訪次數還不到十回!平均一人一年不一定去一趟呢!
周律師又問第二個問題,錢行長突發心臟病去世那天,錢家兄妹三人都在,他們去是為了什麼事兒?
這一點很好查證,不僅養老院的老人們可以作證,並且養老院走廊裡的監控都錄下了他們吵吵嚷嚷的聲音,雖然不是太清,但也足夠聽清楚“拆遷,補償款”的字眼。
第三個問題,卻是李易給周律師提供的,那就是錢行長希望死後埋在哪兒。
作為子女的錢家兄妹一臉懵逼,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錢行長在老家買了墓地。
李易當庭說出錢行長的遺願,法官就是再傻也知道這子女是如何的不稱職了,之所以狀告養老院,可不是心疼老爸死的怨,還不是為了訛養老院點錢?
於是當庭判決,養老院對錢行長的死不承擔任何責任,至於所謂養老院虐待老人的事情更是空穴來風。
這邊判決剛下來,那邊早有呂院長請的記者將訊息發到了網上,而錢家兄妹請的記者們也臨陣倒戈,於是錢家兄妹不孝、不義的名聲就傳揚開了,南山老年公寓的總算洗清了罪名。
兄妹三個垂頭喪氣的出了法院大門,李易卻追上去問道:“錢行長的追悼會啥時候辦?”
“少在這兒嘚瑟,我們還能上訴呢!”錢老二指著李易的鼻子嚷道。
“嘖,人死為大,入土為安,你爸一直躺在太平間也不是個事兒啊。上訴可以,至少先把他給安葬了吧?”李易說道。
“要你管……”錢老大嘴上硬,心裡卻嘀咕起來,話說這官司就算上訴也明顯打不贏了,父親放在太平間也真不是個辦法,那地方多放一天就得多花一天的錢啊。
“你這麼急著把我爸埋了,是不是他屍體山有什麼問題啊?信不信回去我讓人再解剖一下,抓住你的罪證啊!”錢女士卻異想天開的嚷起來。
對於這種傢伙李易真的是沒轍,無語的嘆口氣說道:“隨便你們折騰好了,不過啥時候給錢行長開追悼會了叫我一聲,怎麼說也伺候他一年多了,送一送他也是應該的。”
李易說完了也不等錢家兄妹再嗶嗶,轉身鑽進停在路邊養老院的麵包車。
指望這兄妹仨能迷途知返,良心發現,顯然是沒多大可能了,李易甚至都擔心他們會不會通知自己參加錢行長的追悼會,甚至都不敢確定他們還會不會辦追悼會。
說不定人家直接拉去火葬場悄悄一燒就完事兒了,畢竟官司輸的太丟人了啊。
可李易答應過錢行長要把他的骨灰弄回老家安葬,萬一這兄妹仨不願意跑這一趟怎麼辦?
所以坐在麵包車上李易特意叮囑了呂院長關注一下——呂院長在火葬場那邊有熟人,只要他們火化,就能收到訊息去確定一下他們會把骨灰送回老家。
官司贏了當然得慶祝一下,反正是走養老院的賬李易也沒太摳門,就在法院旁邊找了一家中檔飯店,點了一大桌子菜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