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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吳淑蘭的請求 (2 / 2)

想讓我幫幫他,就像《故鄉的雲》對馮副團長的幫助一樣。這就有點難難辦,因為我現在是代表團裡在這邊的公司,對吧?”

“知道你小子的意思,不就是不想管那邊的事兒唄!可別忘了,你還是創編組的人呢!”

“要不把我撤了得了,反正編制在團裡,外派到這裡,不也挺好嗎?”

“想得美!真撤了,估計你什麼都不做,除非團裡給你足夠的錢。”

“既然如此,咱們創編組為何不多招幾個人呢?”孫小寶建議道,“到時候我也有幫手,不是麼?”

他也就是這麼一說,招不招都無所謂。如果招了,說不定還得由他去管理,甚是麻煩。現在他已經夠忙的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吳淑蘭早就琢磨上了,這小子不是說一個搞創作比較難嗎?天天喊著需要團隊什麼的。要不然,就在團裡或者娛樂公司這裡搞兩個小組配合他工作?

關於這個問題,康成早就和她說過了,團裡不能依靠某個人,創作上更是如此,不然,尾大不掉怎麼辦?依賴的人拉垮了怎麼辦?必須未雨綢繆。

可惜的是,歌舞團想吸納創作型的人才並不容易,這類人有更好的地方可以去,幹嘛來這個市級的單位呢?

對外徵稿或者請人創作倒是可以,但那樣的話,就沒有自己人可靠了:有好作品未必輪到團裡,沒有好作品就是浪費團裡的資源。

至於公司裡,李鈺和她的看法一樣:既然想搞唱片工業化,那就需要創作團隊,而不是靠個人頂著。不然,未來歌手多了,就孫小寶和李光兩個人忙得過來嗎?

乘著這個機會,吳淑蘭把自己的考慮和孫小寶一說,想問問他的意見。

“團裡沒必要吧?”孫小寶說道,“說實在的,咱現在所做的事兒,早就偏離了一個歌舞團的主業,現在的情況很明瞭,咱就是跟著錢走,以創收為中心唄!但吸納創作人才的話,咱有必要養著嗎?”

“那江南娛樂這裡呢?”

“簡單咯!面向社會徵集音樂作品,選中了就給錢,如果有製作能力的,可以簽約啊!比如左學老師對吧,就按照獅城模式簽約吧!具體怎麼做,就讓謝經理去頭疼。”

“這事兒不急。”

吳淑蘭離開後,孫小寶一邊忙活一邊思考:到底要不要幫康成呢?吳淑蘭開口了,他不能沒有表示,但又不想幫太多。

於是,在幾天後的一場座談會上,局裡的領導問起團裡的人事情況時,孫小寶表態說,這位置最好是熟悉的人來接任,不然會打破團裡原有的穩定,因為現在是關鍵時期。不過,其他崗位就不一樣了,不如讓人鍛鍊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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