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張小芳太小,她爺爺不能做事,倆大人照顧這一老一小爭不了多少公分,每天吃喝拉稀,導致她爺爺六一年撒手人寰。
老人家去世,她叔叔嬸嬸反而羨慕她家沒了拖累。
隨著張小芳長大,不需要父母照顧還能爭整工分,如她叔叔嬸嬸所願她家日子確實越來越好。叔叔嬸嬸又開始跟她家親近,當年一年半載難來看一次老父親的姑姑也經常過來。
她舅舅姨娘幾家人窮志短,倒是沒敢插手她家的事。可是他們不長腦子——養不起孩子還生,以至於三天兩頭打秋風。
張小芳終於明白書中她爹為啥不放方劍平回城。
原主喜歡方劍平是其一。
原來的張小芳那麼傻,方劍平走了,她爹孃老了,她和倆孩子還不得被這些親戚欺負的無家可歸。
要是餓死還好,就怕她被人撿家去鎖起來當生孩子的工具。
張小芳又想象一下,今天是她和方劍平的好日子,他倆還沒動筷子桌上的菜就被那些親戚搶光,吃飽喝足之後還得順手拿些米麵油鹽——她就氣不打一處來。
“不可以!”張小芳冷聲道。
張父被她的大嗓門嚇一跳:“不——不可以啥?”
“家裡東西多的吃不完叫他們來吃?”張小芳反問。
張父笑了:“這畢竟是你倆一輩子的大事。雖然可能還有以後。萬一沒有了呢。總不能就扯一張結婚證吧?”
張小芳認真想想:“是不能啊。”
張父點頭,老懷欣慰。
方劍平總覺得他高興太早。
張小芳:“啥時候領證?”
張父看向方劍平:“這事宜早不宜晚。我看不如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