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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頁 (1 / 2)

「說破天去不過是我趕走了個製衣的,你們說我當罰,我還說那姓馮的是偷了東西被我趕走的,她可是拿走了我兩匹絹,你們到哪裡跟我說理去?」

程娘子痛罵道:「你這忘八!給了阿水兩卷抽了絲的廢絹竟是為了害她!」

說著,她就要撲向那姓劉的,卻被身旁的娘子給拉住了。

那娘子穿著一身裙,看著不甚健壯,手力卻還有幾分,攔下了程娘子,她收回手低頭扶了下髮髻。

「看來這位郎君是要栽贓那娘子偷盜財貨?這可著實是重罪了,依照《安民法》刑篇所講,犯下栽贓之罪可是要在礦山服刑一年到十年的。」

被稱作劉老五的絲綢坊東家可不想再與這一胖一瘦兩婦人糾纏,他還要洗了門上的糞水好做生意。

「《安民法》?你在我面前聒噪個什麼?有本事使人來抓了我,不然我劉家的產業,我愛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愛怎麼栽贓就怎麼栽贓!一個窮酸婦人你還真以為自己是個官兒不成?」

說完,劉老五看見那婦人點了點頭。

「巧了,我還真是個官。」

穿著一身布裙的女子竟然從自己的懷裡掏出了一枚銅牌。

「監察司司官餘三娘,領北疆元帥令,統領齊州、青州、密州三州監察,任三州總監察司長。」

幾丈外正有一群監察衛在看熱鬧的人群後,一聽餘三娘亮出官職,連忙穿過人堆跑了過來。

程娘子目瞪口呆看著身邊女子,她每日在東市賣肉,也是有幾分見識,這位娘子身穿棉布裙,腳上踩著棉襪穿著草鞋,頭上髮髻也簡單只用一個扁簪挽著,又是一陣北疆的口音,怎麼看也是北疆來的女子,可她怎麼也想不到這女子的官竟然這麼大。

三個州都歸她管,怕不是要比刺史還大?!

馮靜水聽說程春娘竟然替自己去找劉家討公道,拖著剛出了月子的身子就跑到了劉家絲綢坊門前,卻見一女子當中站著,聽見程春娘喊了一聲「阿水」,那女子轉過來看她。

「正好,苦主也到了。」

馮靜水傻愣愣走過去,怎麼也沒想到讓她哀恨苦惱月餘之事竟然就這般解了。

她本是劉家的一個紡紗工,去年春定遠軍佔了齊州,越多新鮮事來也來了齊州,當中就是北疆女子穿的內衣,那內衣不像從前的小衣,用棉布包裹一層細棉,周圍用棉繩綁了從胸下面往上託著,實在比從前的要方便多了,既不怕被碰了磨了尷尬跑跳起來也方便,私下裡在齊州就傳開了,不少年輕小娘子紅著臉買了細棉布和棉花來偷著做。劉老五卻窺到了商機,這新的小衣是隻裹了上面,下面卻是空的,改成用細絹做了,下面再縫上薄紗,賣到洛陽溫柔坊正是合意。

馮靜水手巧,便被指了這個差事,一個月能做上百件,這般做了一年,她懷有身孕的時候也沒停過,因她是去年有孕今年生產,人稱劉老五的劉務借她有孕之事兩年各免了一成稅。

偏巧今年四月聖後下旨查封洛陽溫柔坊,劉務便給了她兩匹絹讓她回家,又過幾日正是馮靜水將要生產之時,劉務帶了兩個壯漢進門,她不在辭工文書上摁下手印便不讓穩婆進來,馮靜水無奈簽了。

程春娘與她是鄰居,昨日知道了此事,今日就來找劉務討說法。

餘三娘仔細聽完,道:「闖進你家強逼你簽了辭工文書,這也是觸犯了《安民法》的,強入民宅又兼以她人之命強逼脅迫,當發往礦山三年到十年,罪行嚴重者死。」

聽說是北疆的女官在當街斷案,裡裡外外早被人圍得水洩不通。

穿著簡單的三州總司長緩聲對馮靜水說:「我會派人將那兩壯漢也找來,若是他們罪行屬實,監察司定然不會放過他們,你們只管放心。」

再看向跪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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