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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稍坐片刻,衛薔一口將壺中酒盡數喝了,掏出一小串錢放在案上,便起身離去。

至於那被她從林家借來做戲的二人本就是這南市中混跡之人,不用她再操心。

自從在北疆立下通律,衛薔就極少公器私用,她雖然從小是頑皮不馴的性子,骨子裡卻還是極重法度之人,可今日為了燕歌,她還是破了例。

畢竟,當年那個被她從兔子皮堆裡刨出來的孩子,她沒有給她一生無風無雨,反倒是那孩子將一身筋骨為她為北疆磨成了如今的悍勇模樣。

見了那狼牙,衛薔還有什麼不懂?

她想燕歌能有一份喜樂。

平淡也罷、庸碌也罷,如晏青紅那般恩愛久長也罷,如林重華那般詠絮無果也罷。

如今正是好年華的燕歌,也該有眼下這份喜樂的。

一時間舊事縈繞心頭,衛薔駐足站在南市的熙攘街上,看著人來人往。

林錦繡說燕歌總在酒肆與這小子笑談。

再過兩年,北疆糧食寬裕了些,雲州城裡也可建些酒肆。

這般想著,衛薔又捏了一下自己的袖袋,裡面輕飄飄一如既往。

「得去信給重華,預支我幾年俸祿攢些聘禮。」

她久在北疆,早把世家的婚嫁習俗忘了個乾淨,只記得一個三書六禮,此事定要找崔姨幫忙張羅,她自己大概也就能去抓對活雁,至於媒人……裴道真算是一人選,亦可請崔姨的大兄崔玠來幫忙。

杜明辛之父杜光義喜佛,她可寫信去往北疆,看看庫中可還有什麼未處置的佛像佛經。

至於嫁衣,該讓林家從南地尋上好的紅錦,總不能讓那小子嫁入北疆時失了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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