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劍波說:“我們商業上面做任何一個專案都要掙錢。孔子在 2000 多年前就曾經有這麼一個故事:
魯國法律規定,魯國人在其他諸侯國淪為奴隸,若有人能將其贖回,就可以從國庫領取相應的賞金。孔子的弟子子貢是個富有的商人,他從其他國家贖回了魯國人,卻拒絕領取賞金。他本以為自己的行為是一種高尚的道德體現,還滿心期待能得到老師孔子的誇讚。然而,孔子知道這件事後,卻嚴肅地批評了子貢。
孔子認為,子貢的行為雖然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會帶來不良後果。魯國富人少窮人多,領取賞金並不會損傷品行,反而是一種合理的補償。而子貢不領取賞金的行為,可能會讓其他人認為領取賞金是不道德的行為,從而不再願意去贖人。這樣一來,那些流落在其他國家的魯國人就難以被贖回。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孔子的另一個弟子子路。子路救了一個溺水的人,被救者送了一頭牛給他作為感謝,子路毫不猶豫地收下了。孔子聽說這件事後很高興,認為從此以後,魯國人會更願意去救掉到水裡的人。因為子路的行為讓人們看到,做好事是可以得到回報的,這會激勵更多的人去行善。
這個故事體現了孔子的一種觀點,即道德行為應當與社會規範相協調,不能單純地追求個人的高尚,而忽略了對大眾的引導和影響。同時也啟示人們,在制定政策和評價行為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找到道德與利益、個人與集體之間的平衡點。
所以啊,如果這個行業從它微小的時候不能夠盈利的話,它就不可能發展壯大,靠政府補貼也好,靠著熱心人士的幫助也好,這種都是不可持久的。”
王江濤點了點頭,說道:“沒錯沒錯,我們早就知曉。其實我們年輕時就學習過《論持久戰》,扶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想要持久,就必須讓這個專案的所有參與方都能獲得利益,只有這樣,這個專案才能長久持續下去啊。謝謝你的提醒啊,不然的話,我們真有可能去做那些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