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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陣營爭鬥(6) (1 / 2)

第279章陣營爭鬥(6)

果然這一幫子人從三三兩兩假裝臨時湊合在街頭,又聚首商議一會怎麼行動,雖則影片中可能攝像頭距離問題,影像很清楚,但聲音嘈雜聽不清說的什麼,從口形上分析是在喊口號的意思。這些人肯定蓄謀已久,要不然短短不到半個小時,從好幾個方向就湧出來三百多人,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些人的到來是早就約好了的。別以為這個世界上就他們聰明,這些遮人耳目的小把戲經不起推敲。

這些人聚集在一起後,在大街上橫衝直撞,活生生一夥流氓癟三,一夥社會混混渣子,以後把他們稱之為一夥暴徒真的是名副其實。在去高階法院的路上,他們去了幾十個人幾乎是搶劫了一家食品店,看見他們搬出來一大堆食品、礦泉水、溼巾紙,而隨後傳出的是一片哭罵聲,可以想象如果是正常交易,食品店不會傳出什麼聲音,而傳出哭罵聲,肯定這些人根本未交錢,未交錢而強行拿了商品離開,這不是形同搶劫又是什麼?更有甚者,這些不可一世的暴徒掀翻了停在路邊的兩臺豪華小車,聽他們的口頭說法好像是仇富心理在作孽。據說警察局審訊時問到被抓捕的五十人中的幾個人時,其中一個指揮暴徒掀翻小車的頭目說:“其實這兩臺小車停放的地方並未擋路,為什麼要掀翻這兩臺小車,關鍵在於我們看不慣別人乘坐豪華小車,而我們沒有?”

看到這兒,一時間,曼陀花就產生了明天帶同學夫婦一起前去這家食品店和找到這兩臺小車的主人進行採訪的念頭,這件事就是一篇駁斥這些暴徒的有說服力的證據,也是寫出一篇好文章的題材所在,文章寫得好不好,主要還是看讀者和社會的反響。對社會一是有利,二是成為反面教材,都值得記者去發掘寫出好文章。

一夥子暴徒來到高階法院,在大門外呼喊一陣子口號:“立即釋放巴查、阿瓦多、阿昆、阿南、安道、瓦格桑、巴東等七人!立即收回高階法院的判決!”呼喊口號後,見高階法院無人前來開門,十幾個人上去掄起大磅錘就將大門砸爛推倒,大隊人馬一窩蜂衝進去,見人就追著打,後來幾十個人企圖衝上辦公大樓,在樓梯間被荷槍實彈的法警阻攔,用槍指著說:“樓上是法院辦公場所,有機密案卷檔案,誰敢衝上來立即開槍,勿謂言之不預”這一夥子人退卻不敢衝進去了,隨後洩憤般地砸爛、推倒了法院內許多設施、花壇、花盆以後,三百多人罵罵咧咧地揚長而去。

看他們這一夥子人的走向,這是往南郊方向走,看來他們今天第二個目標是皇城衛戍部隊司令部所在地軍營了。這些人所圖甚大,他們不知天高地厚,以為幾百個人,可謂法不責眾,人多勢眾,可以去軍營耍一耍橫,可誰知大多數人是有去無回!因此這些作死的人,如同在高階法院那般先是在軍營外面呼喊口號好幾分鐘,見無人理睬,以為當兵的畏懼了他們這些人,於是上去二十來人,軍營的大門建築得當然比法院更結實,三個大磅錘十幾個人輪番猛砸,混凝土門柱被砸爛了,鋼筋扁鋼被砸脫離了混凝土,最後大門逃脫不了被砸爛推倒的命運。

但這些人企圖衝上去衛戍部隊司令部辦公大樓未果後,實則是被槍桿子指著退卻了,於是一夥人追打軍營內走動的軍人,一夥人亂砸軍營內的各種訓練設施,在眼見隨著跟進來的十幾個記者拍攝下全過程後,趙一鳴忍無可忍,無須再忍,他下達了命令,首先是甄別出這三百多人裡頭有哪些人是大小頭目和叫得最兇,衝在最前面的那些人,就抓捕五十人吧!第二,至於其它人,再勸告他們五分鐘後必須無條件撤出軍營,五分鐘後不撤出,後果自負!第三,十分鐘以後派出一個營,對凡未撤出軍營者視之為敵對暴徒,堅決開槍擊斃!要知道衝擊部隊的軍營,嚴重違反《國家安全條例》,這本來就犯的死罪!我們是代表國家執法!話說的冠冕堂皇,卻如實錄下了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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