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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煜 (4 / 4)

嗪著笑:“我不要明天,因為我等了太久了,久到都快要忘記是什麼時候喜歡上你的了,都怪我呀,總是瞻前顧後,總是怕失去,現在不怕了,因為現在喜歡你的程度,讓我有勇氣告訴你,我喜歡你,永遠都會喜歡你。”

張雲起看著眼前女孩蠕動的嘴角,那慘白的小臉和大片血紅的裙子彷彿是生命與死亡的對照,一陣熱流在眼皮底下打滾,他不知道他是怎樣笑出來的,他的手指甲扣進肉裡,用了全部的力氣讓從喉嚨裡發出來的聲音顯得不那麼絕望:“初見,你還記得你以前的名字嗎?”

“趙煜,怎麼啦?”

“煜是光的意思吧?”

“是啊。”

“我以前聽過這樣一句話,現在特別想說給你聽,那句話說,有的時候,當我們在黑暗中去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的愛就像手電筒裡的光,打在那個人的身上,讓那個人在你心中成神。可是你知道嗎?雖然光不在你身上,但是,你是光本身。”

張雲起腦袋抵著初見的額頭,攥著她冰冷的手貼在臉頰上,看著那雙含笑的眼眸,再也忍不住的眼淚就這麼流了下來:“煜,你是我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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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煜·終章

卷末感言:

不想劇透,不願意劇透。

初見會活的好好的。

請相信我,彩虹總是在風雨後。

寫這一卷之前,我已經想好了這麼寫了。如果真的是認真用心看了這本書,那你就會發現,從這卷的卷名【煜】開始,行文中就多有鋪墊,百分之八十的情節,都是圍繞著【煜】展開的,從人物性格,事件推動,如貴平縣金坪礦區暴雨堵車事件,到初大鵬彩票事件,還有林子昊私下以初見名義給156班同學買飲料(此劇情在本卷第三十五章所願,還有讀者在本章說裡錯以為是張雲起買的,當時張雲起在裡津市呢,充分證明了看書不認真。)

其實站在一個作者的角度來講,我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揭露人物的真實性格。真實性格來源於壓力。壓力才能把人物逼向越來越困難的兩難之境,迫使他們做出越來越艱難的冒險抉擇和行動,逐漸揭示出其真實的本性,甚至直逼其無意識的自我,從而折射出人物與架構之間的弧光。這一卷,正是基於初大鵬好賭如命這一性格和從小養尊處優的林子昊性格極度要強,引發了後面一系列劇情,才會出現最後這一幕。

當然,這一幕未必是讀者想要看到的,畢竟是網路小說嘛,開心是重點,爽死重點。我寫不了很爽的小說,但是請放心,我會讓各位老爺開心起來的。如果張雲起的光此刻讓你流了淚,下一卷,或許會甜蜜的齁死你呢。

下一卷:千歲寒。

明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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