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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悲涼 (1 / 3)

張雲起寫的那篇文章《中國城鄉融合發展視域下的公有企業制度改革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構想》,是他面見胡憲峋,在紀重家吃過晚飯後,連夜返轉江川的次日清晨,刊載在《湘南日報》的。

那天的報紙很快出現在了江川的大街小巷上,出現在了這座小城的上層圈子,也出現在了高山的辦公桌上。

那段時間,高山很忙。

他忙著到處救火!

農行江川支行的一紙申請,引爆了凰城集團隱藏在冰山下的債務危機。

在遞交給江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財產保全申請中,農業銀行江川支行要求凍結被申請人凰城集團銀行存款一千兩百萬元,或查封和扣押其他等值財產。

這份申請的理由卻是有點浮誇的,公然寫著:“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高山反應還是很迅速的。

他第一時間就聯想到了張雲起。

這個年輕人洞悉到了凰城的致命問題。

進去之前,張雲起四下走訪各大銀行。高山不相信農行江川支行突然的跳水,和張雲起沒有關係,這裡面一定有利益關係,張雲起也至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要知道,農業銀行江川支行向江川中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請的時間,正是農業銀行湘南分行和聯盛集團達成全面合作協議的次日。

對方甚至不屑於隱藏這一點。

那個時候張雲起還在裡面沒出來,高山也並不覺得張雲起還有機會出來,所以那段時間他的精力全在公司的債務問題上,他對農行江川支行的跳水行為做出了快速回應。

在訊息爆出當天,凰城集團就釋出了一則公告,強硬指出這筆涉及農業銀行的一千二百萬貸款,要在1995年11月27日才到期。對農行江川支行的這種行為,凰城集團將進行起訴。

雙方因此而各執一詞。

然而,這事兒農行江川支行雖然乾的不怎麼地道,但是敢這麼幹,是因為農行有合約條款進行背書的。

凰城集團的公告並沒有問題,旗下榮興時代商場專案的開發貸款的確要在1995年11月27日才到期,但是凰城集團與農業銀行籤貸款合同的時候,合約中有規定,抵押物銷售超過70%時,必須還款的條款。實際上,幾乎所有的開發貸合同都會這麼約定。不過在現實操作中,銀行為了維持業績,一般不會讓客戶提前還款。

現在凰城集團的榮興時代商場專案銷售早就達到了70%,早已經觸發了提前還款條件,農業銀行江川支行有權利要求凰城集團提前還貸,這一點在雙方的合同層面上並沒有什麼問題。因此,江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援農業銀行江川支行的財產保全請求!

這樁糾紛最後的這個結果,給了高山和凰城集團重重一擊,但這只是一個單例,真正讓凰城集團陷入絕境的是,它所引發一系列的連鎖反應!

目前凰城集團有十個專案,除去江川的時代商業巷和紅星電子這兩個爛攤子,最要命的是省城裡津市回龍觀的專案。

當初回龍觀這個專案的手法和紅星電子如出一轍,也是透過從破產重組入手拿到國有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包括土地出讓補償款、轉地成本及相關費用共3286萬元,凰城集團經過一番努力籌已達到自有資金2270萬元,仍缺1000萬元,當時凰城集團急需交齊土地轉讓款來確保新專案的啟動,否則將會面臨該專案流產的危機和保證金損失。

這個專案報到工商銀行裡津支行後,工商銀行同意凰城集團在土地出讓金付清之後給予貸款。但是在沒拿到該專案的土地證之前,由於抵押物不足銀行的規定,不能貸款,於是工商銀行裡津支行推薦凰城集團透過投資銀行,也就是裡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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