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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鞋子破了,媽媽還,還——」

「媽媽給你買新的。」梁好運瞧著兒子說的困難,替他說:「不等你的鞋子穿破,你的腳就長大了。媽媽帶你買,你可以自己選。」

大小子放心地大喊:「媽媽最好!媽媽,我們去吧。」

「現在?」

天色都暗了。

張躍民:「去吧。店裡七八點才關門。今天不買,明天早上人家不開門,他們明兒還怎麼跟小朋友炫耀。」

大小子的小心思被爸爸戳破,難得不好意思,「爸爸!」

不許他再說。

張奶奶也在家,道:「躍民,跟好運一起去,讓小蔣和小楊做飯。」

梁好運也看不住倆孩子,張躍民道:「別做我們的。我們回頭隨便吃點。」

大小子立即說:「爸爸,我想吃披薩。」

「丁點大的孩子居然知道披薩。」張躍民捏捏他的小臉,「吃不吃炸雞可樂?」

小孩點頭如搗蒜。

「不行!牙給你酸掉。」張躍民拒絕,小孩一點不意外。

二丫頭倚著他的腿問:「可以喝牛奶吃披薩嗎?」

「走了!」張躍民載著娘仨直奔童裝店。

張躍民名曰給孩子找鞋子,其目的讓孩子好好看看,好看的衣服鞋子多的很。

倆小孩看得眼花繚亂,真找到一閃一閃的鞋子,穿在腳上才發現,自己看不見,只能看到別人的。因為閃閃發光的地方正好是腳後跟那塊。

理想和現實差太多,兩個小孩有點不開心。

張躍民故意問:「買不買?」

鞋子宛如雞肋,買了不是特別喜歡,不買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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