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泊當中。
救護車來的很快。
在送往醫院的路上,渾身是血的蘇德眼睛緊閉,頭歪在一邊,身體不停地抽搐。醫護人員慢吞吞地給他包紮、注射和止血。趙文瑄坐在旁邊,握著血人的手,看著他抽搐的動作越來越小,一直到斷氣。
一夜過後。
此事轟動了整個裡津城。
那時張雲起正邁步走進華榮·金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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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盛在裡津的運營中心已經落成。
張雲起是第一次來。
他剛剛穿過頗具現代化裝修風格的辦公大廳,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坐下,王景山就推門走了進來,把一份材料遞給了他。
張雲起開啟材料翻了翻。
這是一份喬志武在喬口鎮買地的耕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轉讓面積為3.2畝,耕地轉讓年限為20年,單價是180元/畝/年,轉讓方為當地的一名農戶,除此之外,當事人的資訊,租賃物,四至,用途和租金支付方式等一應俱全。
張雲起看完之後,指了指合同最後的簽字人的落款處,對王景山說道:“這份土地流轉合同本身沒什麼問題,但喬志武操盤農地收儲的手段存在不小的漏洞。”
王景山愣了愣:“什麼漏洞?”
張雲起看了王景山一眼,笑了笑:“你也是一個農業專家,難道看不出來土地轉讓方的問題?”
王景山的臉一下子就紅了。
張雲起把農戶土地流轉合同遞給了他,說道:“打個簡單的比方,村集體是張三,張三把自己擁有所有權的房子租給了農戶李四,租期為二十年,這個也就是第一輪土地承包經營權期二十年,李四用了五年承包期限之後,又把房子租給商人王五,租期同樣是二十年,這就已經超出了房屋所有者張三和李四簽訂的合同租期,足足有五年,而且張三根本就不知道這回事,這在法律上行得通嗎?”
王景山立時明白了張雲起的意思。
其實張雲起的這個比方打的並不十分恰當,因為農地權屬的邊界界定遠沒有國有商住用地那麼清晰。說的直白點,農民從來都把自己從村集體承包的地當做成自己的地,佔有之後,村集體便很難收上去再進行二次分配,但租戶可不會把租的房子當成自己的。
按照中國土地法規定,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農民依據其集體成員身份可以獲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在具體土地使用的問題上,村集體與個體農戶之間是承租與被承租關係。
這裡面最關鍵的一點是,農村土地承租權是對外封閉的,這種封閉形成的原因是計劃經濟對社會進行單位化分割,各個單位的成員無法實現彼此參與,從而形成了不允許外部人員承租農村集體土地的慣例。但是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確立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尤其是農民工進城打工大潮在90年代拉開序幕,這個口子已經逐步開啟,農村土地可以對外出租土地和轉讓土地承租權。
在90年代中期,聯盛集團也好,喬志武的志誠實業也罷,他們這類外來下鄉商戶想要獲得農村土地承租權,主要是兩種方案,一種方案是直接與現有的土地承租者(農戶個體)談判,由現有承租者轉讓其土地承租權,另一種是直接與土地所有者(村集體)談判,由土地所有者賦予土地承租權。
喬志武選擇的就是第一種。
這是當前土地流轉的慣用做法,在廣大農村地區極為流行。這也是王景山沒能領悟到張雲起的意思的原因。在農村,街坊鄰居們甚至是不透過村集體,連承包合同都沒有,直介面頭承諾,就把自己的地租給對方。
說的再直白點,就是這個年代土地流轉的法律意識淡薄,也沒人當回事,喬志武這種能夠和個體農戶簽訂流轉合同的,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