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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未竟之志我來竟 (2 / 3)

暗紅色的紅磚,房樑上懸吊著一盞電燈泡,但是牆了一架子的書。

這個房子好像除了書什麼都沒有。

進了門後,王曉雅直接去了她父親的臥室,在床底下抱出了幾個大紙箱子,馬史和小武幫忙來回搬了幾次,才全部搬到客廳裡。

王曉雅給張雲起倒了一杯開水,紅著眼睛說道:“我知道你很有能力,也是我爸爸最得意的學生,但是,當年因為補課的事情我爸爸受到停職處分,他的一個幫他出頭的學生因此死了。他自責痛苦了一輩子。從那以後,他再也不會讓他的學生插手他的事情。”

“今天,我把我爸爸的這些東西全都交給你。如果我爸爸還能夠醒過來,知道了,肯定會生氣的,但是我實在忍不住了。”說到這裡,王曉雅仰頭,流下眼淚。

這個年近三十的女人淚如雨下!

她哽咽著說道:“這幾十年來,我爸爸過得太苦了,我媽媽跟著他,也太苦了。他自己半生潦倒,全憑一口氣活著,卻還要站在三尺講臺上和你們講人生的追求、自由、理想,哪個人不笑話他?就連我這個做女兒的都嫌棄他!但是沒有辦法,他的執念太深,他已經沒有辦法違背自己的意願而活了。”

張雲起默默地聽著,隨後掏了一張紙巾遞給王曉雅,最後說道:“我不嫌棄他,168班的53名同學不嫌棄他,這四十年來他教過的成千上萬的學生不嫌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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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雅的淚眼看向張雲起。

張雲起伸手拿起一卷材料:“沒事的,都會過去的,老師沒做完的事,我來做;老師沒出的那口氣,我來出。”

******

堂屋敝陋,光線昏暗。

王曉雅已不再訴說那些悲痛的過往。

張雲起從紙箱裡拿了老師多年以來嘔心瀝血寫的材料,靜靜翻閱了起來。

他翻到的第一個材料,很新,應該剛寫完不久,是關於市一中五龍潭新校區工程建設的問題,這個工程當初給了市裡一家叫匯榮的公司。五龍潭新校區的《投資建設合同》,是王道忠和匯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籤的。

他的老師王明榛沒有王道忠收匯榮公司錢的任何證據,或者其它佐證,但是他在材料裡無比詳細的給五龍潭新校區工程建設算了一筆經濟賬。

這顯然是老師這些年來耗費大量心血做過縝密調查的。

至於裡面的內容,相當觸目驚心。

首先是五龍潭新校區學生公寓、食堂和超市的配套設施的投資建設,王道忠和匯榮公司約定的合作形式為:“江川市一中提供專案建設用地,匯榮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對專案進行投資和建設,並在工程竣工後,收取17個年度的學生住宿費、食堂及超市經營的相應收益。”

第一個是學生住宿費收益。

匯榮公司明確要求,市一中每人每學期住宿費標準為80元,人數3000人,一共收取三年,後14年裡,則依據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人數為4000人。每期不能少於3000名學生入住,後14年裡,每年不能少於4000名學生入住。江川市一中將入住學生的當期住宿費收齊,並在每期開學後五天之內,向匯榮公司交付當期收益。

如果住宿標準和公寓入住率發生變化,按照“損失部分學校補足、盈利部分學校與匯華公司分享”的原則處理。但是,這個原則明顯是市一中吃了大虧的。

如果宿舍住宿標準達不到每人每學期80元,人數達不到3000名(前三年)或4000名(後十四年),江川市一中要全額補足賠償給匯榮公司。

如果標準超過每人每學期80元,人數超過上述數額,盈餘的部分,江川市一中與匯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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