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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紀法的紀 (2 / 3)

活兒。

這麼幹看似不明智。

實際上,跳出裡津這個小圈子,放眼整個湘南,就沒有什麼比緊跟胡憲峋路線是更重要的事!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

陸豐離開後,張雲起起身來到窗戶前,他看見深秋的風颳起黃葉漫天飛卷,幾個箍著紅袖的工人正在清洗街頭的血跡。

大水過地,事如春夢,了無痕跡。

然而,那些刻在人心的現實矛盾從來不會如夢輕逝。出了這樣的事兒,喬志武肯定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他一個江川外商,初來乍到,在地頭蛇的地盤,大概是條過江龍也得趴著。問題在於他從來沒有興趣趴,眼下的關鍵在於這個地頭蛇似乎只會搞燈下黑的齷齪事,防不勝防,安保工作必須到位。

妹妹春蘭的事給他的教訓實在太大。

站在窗前,張雲起幾乎把身邊能夠被對手拿來傷害他的人反反覆覆想了幾遍,喬志武再怎麼牛逼也不可能把手伸到北大那邊去,他也不想讓初見擔心,市裡面也就是紀靈了,但喬志武敢在紀重頭上動土?

張雲起琢磨了好一會兒,一時半會想不到身邊還有誰需要加以保護,他掏出手機給許建斌打了一個電話。

砸車的和毆打砸車的十幾號青年已經全部給送進了二里半派出所。今天晚上,二里半派出所所長許建斌相當忙,忙著洗地,忙著安撫,忙著安排盒飯和水果點心。

接到張雲起的電話的時候,他忙得自己都還沒來的及吃盒飯,心裡也很有些意外,要人的事那個馬史已經出面,按理來說張雲起這樣式的人物不可能有興趣關心這些屁事。許建斌拿著話筒問道:“張總,你有什麼事嗎?”

張雲起道:“對方那夥人的傷嚴重嗎?”

許建斌道:“還好還好,都是老手,下手很有分寸,雖然全都皮下見血了,但對方都是輕微傷,沒什麼大礙,影響不大,不大,但是還是希望以後有什麼問題,你們雙方能夠好好溝通,好好溝通。”

張雲起問:“那許所打算怎麼處理?”

許建斌趕緊道:“就是普通的打架,算不得大事,批評教育為主,批評教育為主,明早就放,全放!”

張雲起道:“這麼搞就不對了吧,當街打架屬於違法行為。”

許建斌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麼意思?”

張雲起說道:“我記得《治安管理處罰法》寫的明明白白,結夥鬥毆致人輕微傷,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許所,你大可以依法依規處理,我是合法商人。如果我的員工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你也可以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許建斌聽到這話,背脊冒汗:“張,張總,那邊志誠實業副總孫亞龍來來領人了,打著市副局趙大勇的旗號,我,我攔不住。”

想了想,他又趕緊勸道:“張總,而且您這邊人多,也沒受傷,吃虧的是志誠實業集團那邊的人,所以建議您,要不就這樣私了算了?”

張雲起點了一根菸:“算了?你覺得這次算了,下次呢?下下次呢?”

許建斌頭大無比,這個閻王爺看來是要利用這樁事大做文章:“張總的意思是?”

張雲起道:“我是守法商人,當街結夥鬥毆必須按照規章法律處理,當然,砸車也一樣。”

許建斌說話都結巴了起來:“砸,砸車?這……怎麼處理?”

“怎麼處理許所幹這行的難道還不清楚?”張雲起說道:“按照法律規定,對車輛進行打砸,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如果毀壞財物價值達到1000元以上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可以立案偵查!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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