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時拿上一盞,就能探索叢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賣衣服的一家店鋪前停了下來。
這裡賣的是塔步的傳統服飾,全都有著豔麗的色彩,好似當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頭。
塔步的斗篷是由結實皮革與不同的樹葉做成的,針腳分外紮實緊密,風颳來的時候葉子輕輕擺動。
在久遠時代前,獸族會穿著這樣的衣服外出,擋風又溫暖。現在在節日的時候還會見到他們這樣穿,走過平原時,像是與自然為伍。
買斗篷的遊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衝龍拾雨招了招手:“過來。”
龍拾雨毫無反應,盯著遠處的小吃鋪。
然後他被沈朝幕抓著肩膀轉了過來,面對著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說:“挑一件喜歡的。”
“為什麼要買這個?”
“保暖,就當是紀念品了。”沈朝幕說,“在北恩不也買了一條圍巾嗎?”
於是龍拾雨挑了一件樹葉偏紅的斗篷。
沈朝幕給他披著,順便把領口那枚牛角扣給別上。那紅葉輕顫,襯得青年的面板白皙。
他就這樣收穫了一條斗篷龍。
龍拾雨說:“你每次怕我冷、使勁給我套衣服的時候,真的很像網上說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罵我。”
“我怎麼會罵你呢。”龍拾雨高興地伸出手,“要拉手。”
這回沈朝幕猶豫了幾秒。
之前還沒察覺,拉手純粹是為了哄一下流淚龍龍頭。
但現在他的心意那麼清晰,這種行為就更顯得……
真的喜歡上了一個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獵人,還是和所有人一樣有著膽怯與小心翼翼。他擅長追獵,就這樣把一頭嚶嚶怪給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東西比追獵更難。
沈朝幕一貫做事果決,這一點點的猶疑,主要來自某種不連貫感。
回想一下,從最開始龍拾雨對他的態度就非常熱烈,甚至稱得上熟絡。而這種熟絡並沒有展現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簡單來講,沈朝幕不知道最開始的親近是從何而來。
他最後還是拉過了龍拾雨的手。
帶著某種喜悅。
雖然不知道龍腦袋裡到底裝著什麼奇怪的思維,但是這絕對也是喜歡吧。
就算再不濟,也必然是純粹又熱烈的好感。
畢竟傻龍連說個謊都說不好,再讓他偽裝什麼情感簡直比登天還難。
所以等到時機恰好……
就該是告白的時候了。
龍拾雨就這樣高高興興地牽著公主的手,慢慢走過集市。
幾步下來,他手中已經多了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裡嫩,一口咬下去那清脆的聲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幾口就吃了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鋪的商品中,對著羅密歐給的清單細細搜尋。隔了好久他才發現不對勁:“……你的竹籤呢?”
“哦。”龍拾雨說,“吃得太快了,不小心一起吃下去了幾根。”
沈朝幕:“……”
他轉頭就拉著斗篷龍倒退了幾步,回到剛剛一個攤位,買了一本《現代食品安全》。
就這樣花了大半天,把整個集市都走了一遍,又在統一登記商品名的系統裡查詢了幾次,他們終於收集了大半的素材。
龍拾雨抱著一個牛皮袋,裡頭裝了幾塊沉重的骨頭和許多藥材花草,那種草藥的味道撲鼻而來,帶有幾分辛辣。
沈朝幕看了看時間:“現在就去羅密歐那邊吧。”
“不是還差幾種麼?”龍拾雨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