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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節 (2 / 3)

野外時拿上一盞,就能探索叢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賣衣服的一家店鋪前停了下來。

這裡賣的是塔步的傳統服飾,全都有著豔麗的色彩,好似當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頭。

塔步的斗篷是由結實皮革與不同的樹葉做成的,針腳分外紮實緊密,風颳來的時候葉子輕輕擺動。

在久遠時代前,獸族會穿著這樣的衣服外出,擋風又溫暖。現在在節日的時候還會見到他們這樣穿,走過平原時,像是與自然為伍。

買斗篷的遊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衝龍拾雨招了招手:“過來。”

龍拾雨毫無反應,盯著遠處的小吃鋪。

然後他被沈朝幕抓著肩膀轉了過來,面對著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說:“挑一件喜歡的。”

“為什麼要買這個?”

“保暖,就當是紀念品了。”沈朝幕說,“在北恩不也買了一條圍巾嗎?”

於是龍拾雨挑了一件樹葉偏紅的斗篷。

沈朝幕給他披著,順便把領口那枚牛角扣給別上。那紅葉輕顫,襯得青年的面板白皙。

他就這樣收穫了一條斗篷龍。

龍拾雨說:“你每次怕我冷、使勁給我套衣服的時候,真的很像網上說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罵我。”

“我怎麼會罵你呢。”龍拾雨高興地伸出手,“要拉手。”

這回沈朝幕猶豫了幾秒。

之前還沒察覺,拉手純粹是為了哄一下流淚龍龍頭。

但現在他的心意那麼清晰,這種行為就更顯得……

真的喜歡上了一個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獵人,還是和所有人一樣有著膽怯與小心翼翼。他擅長追獵,就這樣把一頭嚶嚶怪給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東西比追獵更難。

沈朝幕一貫做事果決,這一點點的猶疑,主要來自某種不連貫感。

回想一下,從最開始龍拾雨對他的態度就非常熱烈,甚至稱得上熟絡。而這種熟絡並沒有展現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簡單來講,沈朝幕不知道最開始的親近是從何而來。

他最後還是拉過了龍拾雨的手。

帶著某種喜悅。

雖然不知道龍腦袋裡到底裝著什麼奇怪的思維,但是這絕對也是喜歡吧。

就算再不濟,也必然是純粹又熱烈的好感。

畢竟傻龍連說個謊都說不好,再讓他偽裝什麼情感簡直比登天還難。

所以等到時機恰好……

就該是告白的時候了。

龍拾雨就這樣高高興興地牽著公主的手,慢慢走過集市。

幾步下來,他手中已經多了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裡嫩,一口咬下去那清脆的聲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幾口就吃了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鋪的商品中,對著羅密歐給的清單細細搜尋。隔了好久他才發現不對勁:“……你的竹籤呢?”

“哦。”龍拾雨說,“吃得太快了,不小心一起吃下去了幾根。”

沈朝幕:“……”

他轉頭就拉著斗篷龍倒退了幾步,回到剛剛一個攤位,買了一本《現代食品安全》。

就這樣花了大半天,把整個集市都走了一遍,又在統一登記商品名的系統裡查詢了幾次,他們終於收集了大半的素材。

龍拾雨抱著一個牛皮袋,裡頭裝了幾塊沉重的骨頭和許多藥材花草,那種草藥的味道撲鼻而來,帶有幾分辛辣。

沈朝幕看了看時間:“現在就去羅密歐那邊吧。”

“不是還差幾種麼?”龍拾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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