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埃蒙德.羅斯柴爾德的刺激下,其他與會人員都如威廉四世的預想中,不再反對中-央-銀-行的構建。
不過在構建的問題上,卻是出現了各種爭論。
在惠靈頓準備的中-央銀行貨幣改革計劃將要對月金融委員會的作品形式交給荷蘭國會。該法桉的參與者必須一直保密。
在1860年代的貨幣恐慌之後美利堅的公眾對銀行家的憤怒情緒急劇高漲,以至於沒有任何國會議員敢於為了一份包含華爾街汙點的提議桉件投贊成票,無論那些人是否為其當初的競選買單。
來源於美利堅的反饋,讓惠靈頓這邊的中-央銀行計劃有些需要變得隱秘,畢竟美利堅那邊歷來有反對美利堅人反對實行央-行的傳統。
它起源於美利堅共-和民-主黨黨首的第三位總統托馬斯.傑斐遜對抗聯邦黨黨首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美利堅第一銀行計劃並得到副總統詹姆斯.羅斯柴爾德的支援。
還有第七位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成功打敗了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第二銀行計劃,當時的尼古拉斯.比德爾擔任巴黎詹姆斯.羅斯查爾德的代言人。
這兩位都是埃蒙德.羅斯柴爾德的父親詹姆斯的美洲開擴得力手下,可是就算是得到漢密爾頓的支援,最後也在美利堅計劃失敗。
托馬斯.傑斐遜等人打擊了外國銀行的“投資”,卻是建立了美利堅自己的“獨-立的庫務署體系”,這裡應有利於美利堅至今擺脫金融家的操-控。
畢竟以上都是羅斯柴爾德家族在對美利堅的某種試探,試探的結果是,最後都失敗了。
正因為這幾次的試探,使得威廉四世從美利堅身上學到了緊迫感,於是有了荷蘭建立中-央-銀-行的想法,之所以吧埃蒙德拉過來,除了用他來對付國內的金融家,讓他們妥協之外,還想要作出對羅斯柴爾德的一種示警。
正在此時,東印度國民銀行總裁弗蘭克這時候問:“不知道,我們國家金融委員會該怎麼取的民眾的信任?”
其他人頓時也看過來。
是啊,公眾的認可,可比他們的意見更讓陛下操心,或許,陛下因為這個,暫停該計劃呢?
期待的看威廉四世。
威廉四世搖搖頭,我自由辦法。
最後,經過幾天的討論,威廉實施的提示,確立最後的條條框框。
成立荷蘭國家中-央-聯-儲銀行提案承諾如下事項:
第一條,把股票認購者組成一個公司;
第二條,使得=認購者能夠以法人認購者可以持有土地;這違反了當前的永久土地管理法;
第三條,使用國外的股票認購者可以持有土地證;這違反了當前的外籍管理法;
第四條,在土地的業主去世後,把土地按特定順序轉給繼承人;這改變了當前的繼承流程;
第五條,使土地無法沒收或者收回;這違反了當前的美手和收回法;
第六條,把私人財富按特定順序轉個繼承人這違反了當前的分配法;
第七條,國家授予股票認購者獨家的和排他性的銀行經營權;這違反了當前的壟斷法;
第八條,賦予認購者立法權,它高於各州局面的法律,為此,必須進行相關立法,以使中-央銀行避免受制於各州的立法機構;於是這些法律得以實施。
最後威廉四世道:“我認為《憲法》成立的基礎是,所有不是由《憲法》授予的荷蘭的權力,也不是由《憲法》阻止下放道各省的權力,都保留道各省或者各省的人民的自主權,對於特別是設定的國會權力界限,每跨越出一步,即是要佔有無限的權力範圍,無法再作出任何解釋,在我看來,銀行的成立以及本憲法桉假定權力,都不是由憲法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