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灑出來。
放上兩盞燈後,文霽月的屍骨毫無變化,仍舊是一灘皮包骨的乾瘦白骨。
姜遺光吹亮火摺子,試圖點著燈,可這兩盞燈怎麼也點不著了。
因為文霽月已經死了的緣故嗎?
他的視線轉而投向木櫃外貼著的房規,一模一樣的字跡,一模一樣被塗去的懲罰與第八條。他看向了第五條房規。
“其五,寺廟內所有住房內只有三盞燈,以示三皈依、三福與三藏。若見第四盞,需立刻丟棄,不得點燃。”
他早該想到,惡鬼沒有這麼好心,怎麼可能會讓他們知道遵守後就能活下去的房規?
這裡……每一條內容,恐怕都有漏洞。
姜遺光知道,所有入鏡人都在這次死劫中不知不覺扭曲了性情,包括他自己。
他清楚自己的為人,平日容易想得多,關鍵時願意賭一把,該小心時也會小心,可在鏡中卻無端莽撞了許多,不少時候卻又猶豫不決。
其他人的變化就更別提了,幾乎像變了個人一樣。
而在他們最早生出變化之前,沒有人見到所謂的“第四盞燈”。
第一個看見第四盞燈的人,是秦謹玉。她因為聽見獸吼、又見到第四盞燈十分恐懼,後來才會整個人都被恐懼擊潰了一般再也立不起來。
可現在回想來……她是因為見到了第四盞燈才開始恐懼。還是因為恐懼,所以才會開始見到第四盞燈?
這麼倒推過來,就簡單許多了。獸吼就是引發她恐懼的引子。
因為恐懼,“見到”了第四盞燈,秦謹玉自然會將“第四盞燈”扔出去,這樣一來,房裡就只剩下三盞。房規似乎在告訴他們,維持住三盞燈這個數字,他們就不會出事。
可這“第四盞燈”真的存在嗎?他們扔出去的,真的是第四盞燈?
姜遺光知道,昨天夜裡文霽月扔了一盞燈,早上起來後顧斂把她的燈一併扔到了屋後。
而燈被扔走後,文霽月的憤怒一發不可收拾,再也剋制不住。
姜遺光猜測,他們心智失常的源頭,應當有一個“引子”,這引子初步讓他們心神不寧,之後便很容易見到第四盞燈。
但第四盞燈是不存在的。
他們扔出去的,都是自己房裡原有的三盞燈。
越是神志不清,越容易“見到”更多的燈,就越會將“多餘”燈盞扔出去。而房裡真正的燈盞越少,便越容易失去理智。如此惡性迴圈,等他們房裡的三盞燈都被自己親手丟掉以後……
——他們的性命也就被自己親手扔掉了。
所以,房規裡才說明不要點燃第四盞燈。恐怕也是因為點燃後就能發現,只有三盞,沒有第四盞吧?
當然,發現了這個真相後會出什麼事也不得而知。
姜遺光原來只是有些懷疑,到現在終於能確定。
現在,文霽月死了,她房裡的燈也終於褪去假象,只剩兩盞。恐怕等住進新人後,又會變成屬於房客的三盞燈。
姜遺光離開房間,關上房門,回到了自己房裡。
桌上三盞燈還在,只是燈蠟少了許多。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他就在不知不覺中捲入進去了。但他並不像其他人那麼嚴重,這又是為什麼?
他分明記得自己在某個時間格外心神不寧,後來又突然轉變了。之中發生了什麼不得而知。
姜遺光打算等再有一個入鏡人回來後,用他試試,如果親眼看見四盞燈並點燃,又是什麼後果。
現在看來,這些燈更像是類似他們的性命?或用佛家中的靈魂來解釋,更能說通。
電光石火間,他明白了什麼。
燈中的燈蠟並非用之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