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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一章 三進宮 (四) (1 / 2)

訊問時間:2026年7月11日10時23分至2026年7月11日13時19分

訊問地點:夏都警察局刑偵總隊訊問室

訊問人:鄭之化

單位:夏都警察局刑偵總隊

記錄員:崔永遠

單位:夏都警察局刑偵總隊

犯罪嫌疑人:梅謙

問:我們是夏都警察局警員(出示警官證),現依法對你訊問有關案情,希望你能如實回答,你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但你所講的每一句話都將負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

答:清楚了。

問:既然選擇自首,就要如實交代問題,這才是對你最有利的選擇。這是權利義務告知書,你仔細看一下,如果不識字,我們可以念給你聽。

答:(嘆氣)我能看明白(一分鐘後簽字)

問:現在請說下你的基本情況

答:我叫梅謙,是個作家,認識很多字,家住夏都四季花園b棟1201,今年27歲。

問:據你所說,之前被人脅迫,參與了犯罪活動,是嗎?

答:對。

問:什麼時間,在哪被脅迫的?對方都做了什麼?

答:今年的6月29號,快半個月了。當時我在夏都中心醫院住院,突然發現床上多了一張紙條,上面有一段網址。

問:寫著網址的紙條,所以你登入進去了?

答:是的,那是一個臨時的聊天室,裡面只有一個活動使用者,就是他對我進行了言語威脅。

問:透過網路聊天室不足以對你產生威脅吧?還是你本身有什麼把柄怕被人知道,才不得不就範?

答:哪有什麼把柄,只是對我身份的臆測罷了。他們認為我也是盜墓賊,肯定怕被警察調查。聲稱如果我不同意,就會想辦法來陷害我。包括向警方透漏南方某個大墓被盜,並有證人證明我就是盜墓的主謀。

問:你既然沒有做過,怕什麼?

答:我沒怕,那時我朋友剛住院,心情不好,一氣之下就決定找他們好好談談。

問:等等,你那個朋友就是三支隊的張宇隊長是吧?

答:對,就是他,出車禍昏迷,當時醫生說成為植物人的機率很大,我每天都去看他,心情能好才怪。

問:據我所知,張警官是被人襲擊才發生的車禍,那些人與這場車禍有關係?是不是他們用這種激烈的手段威脅,你才去的?

答:沒有關係,我只是單純氣不過。

問:為什麼不報警?

答:你們應該清楚我是因為什麼重新住院的,你說,當時的我還會繼續信任你們警方麼?而且他們明擺著也是用報警這種手段對我進行威脅,我怎麼能心平氣和?

問:所以,你在住院期間,即使身受重傷,也要冒著風險單槍匹馬去找人談判?這符合邏輯嗎?

答:我心情很糟糕,一被威脅就沒想太多,順著地址找過去了。再說,我肺被刺穿都能拿下一個職業殺手,幾個藏頭露尾的小混混算什麼?

問:但你還是跟著他們去盜墓了。

答:大意了,沒想到這夥人隨身帶著槍,還不止一把。

問:……行,後來呢?

答:被他們沒收了手機,上了他們的車。

問:帶你的人有幾個?

答:跟我在一起的是兩個人,但當時那個小區裡至少還有四五個他們的人。

問:你怎麼知道?

答:離開那個房間後,我回頭看見有人進去清理痕跡了。之後的時間就在車上度過,第二天天黑才和盜墓的大部隊聚集。

問:一共有多少人,他們都是誰你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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