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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口供 (1 / 2)

“從頭說起。”魏秋歲說。

餘非抱著自己的筆記本,清了清嗓子:“根據張紫瀟的口供,8月6日他的男朋友萬於洋和另一個人蔡昆,兩人下了飛機後脫離了經紀公司單獨行動,和張紫瀟在市區的高階公寓內一起吃火鍋。”

“火鍋期間呢,萬於洋和蔡昆都喝多了點,說起了這個‘計劃’,但他們並沒有談具體的內容。之後,他們把這份含士//的//寧的吹氣棒交給張紫瀟,讓她到時候帶到後臺來,和充氣棒一起交給他們。”

“這兩個人的殺機到底是什麼?”舒蒙不解道。

“據說是因為張紫瀟。”餘非攤了攤手。

“……勞德喜歡張紫瀟?”舒蒙震驚道。

“不不,張紫瀟和萬於洋蔡昆是在酒吧認識的,應該是演出完出去慶祝,張紫瀟是和她的一些社會上的朋友去酒吧玩,碰巧遇見了,那天她去酒吧玩兒還把校服換了,後來是那兩人換回去的。”

“禽獸!”舒蒙低聲道,“這小姑娘,在學校可是校花學霸,我還真看不出她是會去酒吧玩兒那種姑娘。更不知道她會發生這種事居然還不報警。”

“總之呢,那天他們在小姑娘酒裡應該做了點手腳,小姑娘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半夜,和萬於洋睡在一起,她又驚又嚇,萬於洋穩住了她。”餘非說,“萬於洋和蔡昆也在口供中承認了這件事。”

“她在被迷///奸後,萬於洋要求她成為自己女朋友,她因為愛慕和女孩的虛榮心,居然想要開始這段感情。”餘非說,“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這次回到白津之後,她完全沒有反抗去赴約了。”

“會去酒吧玩,也不是他們迷//奸未成年女孩的理由。”林濮給餘非盛了一碗湯。

“謝謝林律。”餘非道,“當晚,勞德在場拍攝了這件事,把事情報告給了經紀公司。經紀公司知曉後,直接考慮到萬一曝光後的社會影響,不想繼續再用他們二人了,當時就決定解除合同。”

“這是殺機?”舒蒙伸筷子的手頓了頓。

“那為什麼經紀公司之後還一直一副試圖幫他們隱瞞的樣子?”林濮問,“這說不通?”

“如果確實是萬和蔡作案,在勞德死後,經紀公司會瞬間損失三個招牌又炙手可熱的藝人。”餘非說,“所以我們猜測,會不會是因為這個原因,或是和他們立刻達成了某種交易,力求保住他們,細想,無論如何這是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的手段了,如果這真的是起謀殺?再者,這幾天外界對於輿論的中心已經完全轉移到了陸雯身上,他們二人反而因為遲遲沒有公佈死因,沒有什麼水花。”

“所以,小姑娘為什麼要照做?她雖然未成年,基本判斷能力都具備了吧?”舒蒙說。

“她的口供中是因為被威脅了。”餘非說,“兩人用□□威脅她,她沒有辦法,並且也不知道為什麼,害怕又不知所措下照做了。”餘非說。

“當時的現場是,她帶著裝有毒物的吹氣棒去找萬於洋,萬於洋拿到後和她交換了一根,還現場幫她吹好了氣,親吻了她一下,之後在事件發生前他們再也沒有見過面。”餘非說。

魏秋歲一直沉默地聽著,半晌看著碗道:“所以,無論是萬於洋蔡昆,還是經紀公司和張紫瀟,甚至主辦方,他們之間如果沒有互相包庇,不會走到這一步。”

“這會萬和蔡和經紀公司負責人應該已經帶回局裡了,相關證據已經找到,在充氣棒上也化驗出了指紋,抵死抵賴也沒用。”餘非說,“我們跟檢察院已經提交逮捕批准了。”

“有一個問題。”林濮忽然說。

三人的目光聚集到了他的身上。

“作案過程是勞德急性中毒後,在舞臺上還有這麼一段時間因為聲光的興奮狀態。”林濮拿筷子在桌子上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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