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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帝王般的荷蘭首相 (1 / 2)

“作者認為,雖然掌握人事任免和議題決策等大權,荷蘭首相這個職位卻是非真正的弄-權-者”

《歐洲時報》上,一向以大膽著稱的全球著名時政評論專家、悉尼大選校長赫爾曼.範佩龍直言不畏的在採訪中,講出了自己的心聲。

“是的,在我看來,掌握內閣政府人事權力任免和議題決策等大權,荷蘭首相卻非真正的大權在握。

在現實層面,首相的權力也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限制。無亂是競選執政黨黨-魁和組建內閣政府的過程中,還是在日常的決策制定和政治活動中,首相都要承受道諸多的牽制和制衡。”

他在《歐洲時報》上指出,荷蘭自由黨現任黨首和荷蘭現任首相格里特.德弗里斯,於1871年2月20日在墨爾本新荷蘭王宮接受威廉四世陛下的正式任命,展開了第一個首相任期,成為了新首相。並在1875年2月20日執政第二個荷蘭首相任期。

格里特.德弗里斯接替的時候荷蘭最具權勢前首相托爾貝克的班,可以說受到了對方的親自扶持下上位的,而托爾貝克前首相的做法,讓人看到了危機。是的,自由黨長期主政下,荷蘭其他黨派的生存土壤在哪裡?

作為會議典範,荷蘭在跟隨英國實行威斯敏斯特模式向來以政府穩定著稱,和歐洲其他大陸國家和美洲國家的議會制不穩定形成鮮明的對比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6年慌了三個最高首領,最終拿破崙一世成為執政後自立為法蘭西第一帝國皇帝成功了。甚至在美洲不少國家,十幾年幾乎每一兩年就換以此內閣政府首領,這種情況在威斯敏斯特模式看來是不可理解的。

威斯敏斯特模式下政府穩定的秘密在於,作為權力核心的首相即是議會多數黨領袖,也是內閣領導者。

作為權-力核-心,首相以一人同時統領立法與行政兩大權力分支,掌握了大權的荷蘭首相與英國首相一樣,又怎麼可能會出現像南美國家那樣頻繁的更替國家統治者呢?但是如果有出現的話,這些更替是威斯敏斯特模式自我修復的表現,還是i模式出現變遷的跡象?”

赫爾曼.範佩龍最終否定荷蘭會出現南美洲國家那樣頻繁換統治者的現象。

“正因為如此,在荷蘭,人們曾形象的講米利堅總統稱為‘帝王般的總統’,用來描述米利堅總統掌握的巨大權力,實際上,荷蘭和英國首相的權力絲毫不弱於米利堅總統,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從制度層面上看,米利堅總統只掌握控行政分支,荷蘭英國首相這同時掌握行政分支和立法分子”

“但是英國和荷蘭不僅是政府首領,同時也是下議院多數黨的黨魁,如果這次基督教黨和社會黨聯合組閣成功的話,那麼組成的執政聯盟首領也是如此,總之,荷蘭和英國首相,從內政到外交,從議會到內閣,首相都是具有絕對權力和地位,幾乎一個“帝王般的首相””

他更進一步指出,“作為政府首領,英國首相和荷蘭首相一樣,享有組建內閣權力和任免權力,這些權力使其對內閣擁有絕對領導地位,相比之下,同時政府首領的米利堅總統,對各部部長卻只享受有提名權力,需要經過米利堅參議員透過同意後方可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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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首相和英國首相則是任免上,指需要經過各自國家的國王同意,直接就可任免內閣大臣和非內閣大臣,而國王的同意基本也只是象徵性的,當然,要看國王的態度”

各部部長在內閣會議上只能夠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最終決定權掌握在首相手中。

在一些重大議題上,首相也透過內閣委員會、政策小組縮小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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