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辦法?”馬雁梅不等周興國反應過來,她搶先問道。
孫小寶看了一眼周興國,這老哥好像不在意,還示意他繼續說。於是,他說道:“老哥應該知道,這兒屬於郊縣南西縣,現在縣藝術團缺人。如果你們幾位能去那裡幫忙一陣子,哪怕是臨時工,只要做出成績了,不就可以找到臺階下了嗎?”
周興國對這主意不太感冒,他撇撇嘴說道:“可我們玩的是搖滾,南都這地兒搖滾不太流行,更何況是郊縣呢?這可不是什麼好主意!”
馬雁梅白了周興國一眼說道:“可別提什麼搖滾了!現在咱們最要緊的是吃飯,不然的話,咱就得賣掉手裡的傢伙,散夥逃命了。”然後,她轉頭問孫小寶:“當臨時工這事兒可行嗎?”
孫小寶道:“當然可以,興國老哥是南都人,他要願意的話,那藝術團把他轉成正式工、給編制或者給幹部身份都可以!好歹是大學生嘛!協調一下即可。”
現在大學生多稀罕啊!目前市歌舞團都只有孫小寶這號人,其他地方可想而知。要是周興國願意待在李大明那裡,說不定李大明會樂得冒泡。以他的精明,會充分利用周興國的大學生身份和周子真兒子的身份為藝術團謀取好處。
周興國聽了之後啞然失笑,搖著頭說道:“編制、工作啊!我連省交響樂團都不樂意去,幹嘛去南西縣這個郊縣上班呢?上班了會讓我玩搖滾嗎?我不信!”
孫小寶解釋道: “老哥,還真別說,你去了那裡之後,當然可以玩搖滾啊!countrySide這俱樂部你也看到了,有舞廳有酒吧,還有飲食和住宿業務,你說需不需要搖滾呢?這個地方與南西縣藝術團有合作,這麼說吧,他們的團長在這有份子,是股東之一。”
周興國想了想,沒吱聲。
馬雁梅戳了他一下:“市區有機會不去,能有這樣的地方不錯了,是吧興國哥?”
“啊?那還不是玩搖滾麼,怎麼和我家老頭和解?”
“這樣,我給你詳細解釋一下吧!”說著,孫小寶就給他講了一些情況。
李大明當團長的郊縣藝術團沒太多人才,底子薄。他們幾個去的話也不用做別的,給團裡的人培訓一下基本功什麼的。要是願意的話,還可以代表藝術團上臺演出。
這事兒很容易出成績,只要團裡的歌手或者樂手在他們的指導下參加各種比賽,獲得成績,周興國不就可以拿著這成果去和老爹和解了?
而且,南都玩搖滾的不多,郊縣區域更是搖滾荒漠,很適合開荒。周興國不是要做什麼江南乃至整個南方的搖滾扛把子嗎?為何不在自己的老家打下一片根據地作為老巢呢?
要是周興國能把這cS俱樂部搞成南都最有名的搖滾聖地,那不就是名副其實的南都搖滾教父了嗎?
一番鼓動下來,周興國熱血沸騰,恨不得馬上大幹一場。他馬上嚷嚷著要去找雷向東、雷向南兄弟和鄭建華,想把事情確定下來。馬雁梅好說歹說,才把他攔住。
三人開始天馬行空的瞎聊,周興國對孫小寶畢業後搞音樂創作很有興趣,一個勁兒的追問,他是怎麼想到的。
孫小寶沒別的解釋,理由就一個:賺錢。
馬雁梅覺得這是真的,最近一段時間的報紙她看了,知道這小子靠寫歌和做專輯賺了不少。
閒聊中,孫小寶想起那位鄭建華對自己的態度好像有點平淡,問了一下是怎麼回事。
周興國正要說什麼,馬雁梅趕緊搶過話頭說道:“哦,也沒什麼,之前你掀翻了那個姓王的導演,建華認為你的叛逆精神更搖滾。後來你卻製作了《粉紅色的回憶》這樣的專輯,讓他失望了吧!”
“哦,這樣啊!”孫小寶知道這不是真正原因,但他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