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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嫁初戀 第3節 (3 / 4)

熱熱地拉住她的手:“媽是這樣想的,媽和你爸你哥嫂這些年也存了一點錢,你的錢一分為二,一半存起來留著應急,一半借給你哥,你哥買了房搬出去,你和小北住他屋,這樣小北可以自己睡,沒人知道你有錢,以後再婚,你哥把錢還給你再買房也不遲。”

乍一聽好像有道理,再一聽真她媽的道理。

以林雲香對她媽的瞭解,無論借給她哥多少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理由都替她媽想好了,小北還小,用不著錢。剩的那一半她爸媽也得像薅羊毛似的,一點點給她薅乾淨。

這種事林雲香不是沒遇到過。

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她媽說她年輕手漏拿不住錢,幫她收著。林雲香以為她媽為她著想。錢到她媽手裡要不回來了。

她要買衣服,她媽翻出她所有衣服,一件一件比劃給她看,哪件沒破,哪件可以穿,末了又說大雜院裡誰誰誰穿的不如她。她要買髮卡,她媽給她扯一根紅頭繩。

為了這些事她倆沒少吵吵。以至於院裡的大爺大媽沒少數落她不會過日子。

要是發了工資不給她媽,她媽夜裡翻她的兜,藏老鼠洞裡也能找出來,理由也很正當,怕她有錢學壞了。

再後來更過分。

七十年代末城裡人結婚流行“三轉一響”,腳踏車、縫紉機、手錶和收音機。林雲香她哥八十年代初訂婚,林家這情況“三轉一響”已經很不錯了。

林耀強非說“三轉一響”沒人要,得是三大件——冰箱、電視和洗衣機。甭說林家沒錢,有錢這些東西買來也沒地兒放。

她爹媽跟她哥一個德行,說什麼不爭饅頭爭口氣。

林雲香的工資已經被他們弄去,以為這次該找不上她了。誰知道她去學校一週,回來爹媽收了李家彩禮。彩禮不光真金白銀,還有真金白銀也難買到的票——那時買三大件還要票。

林雲香知道的時候錢還沒花票還沒來得及用,她叫爹媽還給李家,她不想嫁。她爸只有一句話,要麼死要麼嫁。

嫁人後除了逢年過節林雲香很少回來。就算這樣她爸媽也能弄到錢。他們不找林雲香,也不找李有良。找李有良父母借。林雲香和李有良不用二老接濟,老兩口領著退休工資說沒錢也沒人信。

頭一回林雲香差點氣暈過去。

林雲香賺的不如李有良多,林家條件遠不如李家。林雲香已是高嫁。爹媽不想想她在李家會不會受罪,還幹這種事。

林雲香不止一次懷疑過,面上和和氣氣的公婆心裡瞧不起她。嘴上把她當閨女,其實是看在孫子的面上。

林雲香沒問過,也不好意思問。提起這事她就覺著丟人。

因為這事李有良不止一次安慰她,就當打發要飯的了。

林雲香放下茶缸子,笑著打趣:“沒錢還我怎麼辦啊?”

馮桂芝楞了愣,她說笑呢?還是心裡也是這樣想的?不這麼想她不可能這樣說。她啥意思?有點錢就瞧不起她哥。

“你哥還能少了你的錢?”馮桂芝很不高興。

林雲香不慌不忙拿一塊山楂鍋盔,酸酸甜甜的山楂餡叫她來了精神:“哥是我親哥,肯定不會虧著我。可是哥要給嫂子不同意,我還能逼他們兩口子離婚?我看不如找幾個見證人,咱們院裡找兩個,再找一個哥廠裡領導,寫個欠條。你看行嗎?”

馮桂芝看很不行,像拿刀戳她心窩子一樣,臉色難看的更像死了兒子。

“你說的這叫什麼話?”

林雲香:“親兄弟,明算賬。”

馮桂芝呼吸一窒,忍著不快把罵她的話咽回去,“雲香,不想借就說話,媽還能逼你?”

不會逼她,但是會言語嘲諷,鬧得人盡皆知。

這事她不是沒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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