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我認識。
「認識?」老闆像是有了什麼重大發現,拔高了音量,「原來是同夥啊,大家看看,這就是小偷慣用的伎倆,一聽說我要調監控,同夥立馬出來試圖轉移話題,告訴你們,我可是見多你們這種了。」估計店裡沒少丟飾品,老闆此刻恨的牙癢癢,「好好的姑娘家,人模人樣的,幹點什麼不好,真他媽一點臉不要了!」
「別跟她們廢話,直接搜身!」那個男人開口了,氣勢洶洶的。
江畔立刻護住見月,臉一冷,「你敢?」
男人怒目圓睜,要張嘴說些什麼,就聽江畔先一步警告,「你要是敢碰她一下,我就敢剁了你。」
此話一出,男人和老闆的表情都有些垮掉。
而見月再聽了這句護犢子的話後,抬眸定定看向江畔。
她望著近在咫尺江畔的後背,心裡浸滿了說不出的酸楚。
江畔面不改色,語氣強硬,「老闆,別怪我沒提醒你們,誣陷人偷東西是違法的,按照刑法第234條規定,誣陷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如果我的同伴真的偷了你們的東西……」
「我沒有偷!」見月為自己申辯,「我也不是小偷!」
「我只是打比方,別激動。」江畔沖她一笑,接著面向老闆,重新板起臉來,「如果她真偷了東西,就像你說的,我們倆是同夥,那麼我是傻逼嗎,站出來支援你調監控?」
「是啊,你傻逼嗎?」男人啐一口,「別他媽廢話!調監控就什麼都知道了!」
江畔蹙眉不悅,「女人說話的時候,男人要閉嘴。」她剜了眼男人,繼續對老闆說:「那就直接調監控吧,但我還是要一個公道,如果不是我朋友偷的,你打算怎麼補償?或者說我們可以告你們汙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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