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其他辦法了。
“被收養人乃本人弟弟的親生兒子,我保證不遺棄、不虐待他……”申請欄裡,蔡叢燕雋秀的字型躍然紙上。
所謂的“舅舅”嗎?線條清晰的薄唇勾出嘲諷的弧度。
簽名處多了個略顯小器的簽名,他看了很久才認出來養父的名字“陳平”。
若非本身沒有生育能力,即便再無能的男人,也不會接受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吧。
最後一張表格印有“機密”兩字,是民政廳不公開的內部審批材料。
備註欄輕描淡寫地標明:“女方系被收養人親生母親,符合近親撫養規定,建議予以考慮。”
雖然猜測的事實早已被基因測序所印證,還是在看到原始檔案時忍不住顫抖。
罔顧倫常、近親相姦——這便是親生父母留在他血脈中的烙印。
“從遺傳學的角度上看,這樣生出的孩子很可能攜帶治病基因,你這種情況純屬僥倖,但後代必然會所有表徵。”醫生字斟句酌的規勸再次浮現腦海,“從人道主義的觀點出發,我們建議你不要結婚生子,否則對配偶和孩子來說,都不公平。”
所以,再愛,再放不下又能如何呢?
唯願你幸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