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
宋冠傑默唸這兩個字,一時竟有些恍然。
是啊,他們結婚了,喬薇薇居然跟他的大哥結婚了,一個他從沒正眼看過一次的未婚妻,一個他從不主動去看望的、幾乎與陌生人無異的大哥。
「嗯,他有妻子的,」林雙勉強笑了笑,忽然又想到了今早看見的一幕,不禁感慨,「那男人娶了個好妻子,他們上岸的時候,他的腿就受傷了,那傷勢,肯定遊不動水的,是他妻子把他帶上岸的。」
宋冠傑更恍惚了。
林雙說完,才覺得這話不妥,面前這男人,怎麼看都是獨自一個人的,她有些歉意,快步走開了。
她跑去宋淮青的身邊,對他說了什麼。
宋淮青轉過頭來,看向他的方向。
宋冠傑也說不清為什麼,明明是他想找宋淮青的,可是對方看過來那一瞬間,他卻只想躲開。
宋淮青走了過來,同時,也對林雙說了什麼。
男人身上穿著整齊的黑褲子與白襯衫,外面披了件黑色的大衣,同為落難的人,他竟絲毫不狼狽。
他的腿受了傷,拄著那根木棍,走路一瘸一拐的,可是那並不影響他的氣質,甚至受人的影響,那潦草的木棍都像是名貴鑲了寶石的權杖。
宋淮青走近了,走到了帳邊。
宋冠傑忽然膽怯了起來。
但是他的肚子在不停的抗議。
對方支著柺杖半靠在帳邊,他站在那裡,衣著整潔,沒有難聞的味道,傷口被整整齊齊的包紮著,可是卻能站起來,他的臉很乾淨,頭髮也不凌亂,甚至嘴唇都沒有像他一樣,因為乾渴而龜裂。
最重要的是,他居高臨下的看著他,而他,站不起來,連坐起來都做不到,他只能像只可憐蟲一樣趴在地上,仰頭看他。
那一刻,宋冠傑懂得了什麼叫屈辱,這滋味比身旁那肌肉大漢的威脅還要難受一萬倍,因為面前俯視他的這個人,也姓宋,他們身上流著一樣的血。
在婚禮事件爆發之前,他深居簡出,甚至是宋家被人忽略的存在。
可就是這樣一個幾乎被他遺忘的哥哥,在這樣一個地方,以這樣的姿態,與狼狽的他重逢了。
那種巨大的反差讓他感覺到了屈辱。
「宋冠傑,」宋淮青開口了,聲音清淡,也有一股沙啞的味道,可是他的聲音那麼鎮靜,又那麼有壓迫力。
這個與他血脈相連的哥哥用那根柺杖虛敲了敲他的傷腿,跟他說:「別打擾她,你敢在這裡叫一聲,讓她發現你,我就打斷你的腿。」
宋淮青看著這個從小就不讓人省心的弟弟。
若說他對宋漪薔還有些兄妹手足之情,那麼,對於宋冠傑,他的耐心就是空的。
對他來說,血脈什麼也證明不了,更何況,這個人試圖用那樣殘忍的方法羞辱他的妻子。
身為丈夫,他現在受傷了,能為她做的不多,但是他起碼可以保證她的耳根清淨。
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曾作出那種事情,他想,他的妻子一定不想看見他。
他只要看一眼宋冠傑的眼神,就知道他想做什麼,但是他什麼也不會做。
好好躺在這裡,等來救援,他還能活命。
他犯過的錯不至於用死亡來贖,也沒人稀罕他這條命。
但宋淮青覺得,他冷眼旁觀他現在的劫難,不趁機做些什麼,已經是仁慈了。
他從這個弟弟的眼中看見了懊悔。
他不知道對方從婚禮離開後,經歷了什麼,但是不管為什麼兒悔,都沒有用了。
他說:「希望你可以明白一點。」
「她已經是我的妻子了。」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