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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宏偉 (1 / 4)

清明節後,大地回暖了。

春雨已歇,但有春風、有春意,有改革的春潮,在湘南大地上湧動著。

在清明過後的星期一這一天,《湘南日報》的頭版頭條,重磅刊發了胡憲峋考察云溪村的新聞。

與此同時,一篇氣勢磅礴的文章,一道登陸了這家湘南地區的第一大報的二版,伴隨著清晨的日光,出現在了湘南各個地區的大街小巷。

胡憲峋考察云溪村的新聞和那篇文章在全省範圍內引起矚目之餘,江川城,則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陷入到無盡絕望當中。

那片文章題目:《中國城鄉融合發展視域下的公有企業制度改革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構想》。

文章署名:聯盛集團董事長張雲起。

在文章的開篇,張雲起如是寫道:“《呂氏春秋·審分》中記載:‘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遲也。’在兩千三百年以前,我們的祖先便指出了一個簡單道理,井田制下,農夫耕種公田不積極,但廢除井田制、實行按畝徵稅的制度後,農夫的生產積極性明顯得以提高。

在中國自1978年開始的浩蕩的改革開放程序中,民主化和法制化程序中,為解放生產力,呼喚著‘國退民進’,呼喚著私人產權的確立和擴充套件,呼喚著‘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而推動公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盤活國有工業用地和農村耕地,最佳化城鄉資源配置,加速城鄉要素資源雙向流動,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核心途徑。”

基於這一總論點,張雲起指出:“站在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視域下,就公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而言,我們必須得承認的一點是,當前中國的公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基本上是在中國國內市場的競爭化過程中擴充套件開來的,不僅沒有現成的理論框架和成功經驗作為參照,甚至還缺乏明晰的、操作性較強的綱領、政策或法律依據,但是在大的政策背景和市場競爭的篩選壓力下,總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值得注意。”

“就在去年,我國出臺了分稅制改革。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對保障改革開放的推行十分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忽略分稅制的弊病,它帶來了地方財權與事權不匹配的問題,為改善民生,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地方需要開闢第二財政,也就是土地財政。土地財政的建立,則需要圍繞城市核心資產—國營企業所有的工業土地進行有效盤活。這是‘江川’模式的真正內涵。”

張雲起絲毫不迴避近來被推向風口浪尖的“江川模式”,他在文章中指出:“在胡浩波教授的文章中,他的幾個論點最核心的是‘江川模式’與‘國退民進’呈相背離,他認為中國國營企業改革應該基本遵守‘國退民進’的思路,這才符合現代經濟學意義上的產權制度改革。然而,我始終認為,就我們國家的國情而言,國可以退,但不能完全退,甚至是不能大退,中國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涉及到經濟命脈的產業,必須牢牢控制在國營企業手中,因此,一個可供參考的改革思路是‘抓大放小’,放掉小的,牢牢掌握住大的。”

“抓大放小”的國營企業改革思路,是兩年後的1997年才提出來的。張雲起直接給出了具體實施路徑:“在‘抓大’策略實施的層面上,有四條路徑可供參考:一是直接改造成持股主體多樣化的股份公司;二是改造成國有獨資公司,然後再由國有獨資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將生產主體部分改造成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三是由原來的行業主管部門改造成純粹的控股型國有獨資公司;四是按照先改組,後改制的原則進行結構調整,實行資產重組。”

“在‘放小’策略實施的層面上,主要由地方政府與平臺公司來推動。改革即‘放小’的步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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