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愛上了一個新姿勢,要我跪著讓他弄。
日記是很私密的東西,但現在這份秘密被我最不想被知曉的人知道了。
“十二月二十,我喜歡他車上的新皮卡丘毛毯,即便那只是誤打誤撞上了我的喜好。我不喜歡安夏摘的草莓,不喜歡和他去看煙花晚會,不喜歡看見他和安夏。”
秦照庭唸完還不算,又重複了好幾遍最後四個字。
他和安夏。
這是兩個月前,秦照庭逼我去看煙花晚會那天寫的。
如果有機會,我真想把這一頁燒了,免得讓旁人覺得我是個妒忌的人。
“十二月二十二,今天是冬至,他給了我一塊表,不喜歡,他送的很多禮物我都不喜歡,沒心意。”
秦照庭音量不大地喃喃道:“心意?你說我不夠用心?”語氣中帶著些許困惑。
這是最後一篇了,後面再也沒寫了。
他往後又翻了幾頁,臉上神情看不清。
我也不是很關心他怎麼想的,只覺得今晚會是我這輩子最不想回憶的一晚。
終於他得出一個最終結論。
“言知,你很喜歡我。”他停下翻頁的動作,直視著我的眼睛道。
我倏地放鬆下來,牙關因繃得太緊而發酸,渾身都是止不住地顫抖。
“所以你偷看我的日記,還讓我知道這些,是想幹什麼呢?”我鼻子酸澀得透不過氣。
是還想讓我像以前一樣嗎?
秦照庭罕見地頓住,他似乎在猶豫什麼。
他有什麼好猶豫的,目的明顯得就差寫在臉上,他還不肯親口承認。
可我不會像從前那樣,永遠不會。
我把那本曾經最喜歡的日記搶過來,當著他的面撕成了粉碎。
“我不喜歡你。”聲音不大,但咬字堅定清晰,一定能讓秦照庭聽得清楚。
我不想在他心裡留下一個卑賤喜歡的角色。
在他很多年後回憶起來,還記得有個真心被他玩弄於鼓掌之間的人。
那是我。
新生
撕成碎片的紙落到地上,那本日記最終還是如我當初想的那樣要進垃圾場了。
我猜秦照庭看上去應該要更憤怒的,然而我抬頭望去卻並沒有。他面無表情,讓我想到小時候福利院門口的小賣部老闆養的那條狗。
那是條鄉野間都能見到的土狗,是條不折不扣的惡犬,每回我去買五毛錢一包的辣條豌豆角都要吠我兩聲,然後下一秒鎖鏈就被它掙得叮噹響,它就要撲過來將我吞吃入腹。
我很怕狗。
我也有點怕秦照庭,往往他這種一句話都不說的狀態更讓人膽顫,這是他即將大發雷霆的徵兆。
以前也沒有發現他是這麼喜怒無常的人,我已經做好他要發火的準備了。
結果等了半晌,那該朝我發洩的怒火卻沒有如約而至地降臨。
我試探著撇了眼秦照庭,與此同時他大力拽著我的肩膀,我心想該是時候了,結果他卻將我推到一邊,兀自開門走了。
牆壁是石頭質地的,很堅硬,我整條手臂都痛到發麻,但秦照庭就這麼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