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審訊結束,張三出門見到王歌尷尬一笑。
王歌:“都三階了,怎麼還來做這種律師了?”
“生活所迫,生活所迫。”
王歌看著張三的眼睛,和之前見面時毫無生氣不同,多了一些光亮。
“看來你的事情有轉機了?”
張三也微微一笑:“是啊。”
“那你找我是?”
張三:“邀請你跟我一起去個遊戲。”
王歌剛想開口,張三:“別急著拒絕,我有你應該拒絕不了的報酬。”
說著,張三交易給了王歌一張卡。
【摘星(傳說)
種類:消耗卡
使用次數:1
使用條件:無
效果:使用後,竊取被使用者一件物品(可指定)。
說明:某位神明覺得自己的能力天下無敵,因此製作了不少名為“摘星”的卷軸,希望有人能夠用這個卷軸在他身上偷到點什麼。】
雖然價值毋庸置疑,傳說的消耗卡極為少見。
但王歌歪著腦袋,這卡片他拿來有用嗎?
難不成,偷大白鵝的東西?
張三苦笑:“別覺得沒用,這卡沒有使用要求,而且就算是神明的東西照偷不誤,我成為摘星使後,就接收到了這個挑戰,用摘星卡片去偷那位的東西。”
“不過……我放棄了,與其浪費,還不如和你做個交易。”
見王歌不說話,張三繼續道:“這是第29次遊戲,要完成我的四階摘星使轉職條件之一,去某個世界的幾大勢力偷幾個東西。”
張三語速很快,聲音平淡,標準的律師腔調:“任務允許最多三個人同行,當然多一個人難度也要增加,但我想,你能幫忙總歸是最好的。”
王歌有些不理解:“為什麼找我?”
“我先是去找了長歌行。”
張三頓了頓說道:“畢竟都說長歌行是三階第一人,隨後長歌行說他已經四階了,遊戲次數也超過了29次,於是跟我推薦了你,禁卡局裡目前也沒有29次四階的,因此我就來找你了。”
王歌點頭表示理解,又想了想反正現在他也要去參加遊戲,而且雖然對於他來說還是29次遊戲難度,但是遊戲難度增加了,本身就有一定的獎勵加成,更何況還是多人遊戲,光從這個點上王歌就沒有拒絕的理由。
“那,還有一個人呢?”
張三苦笑:“我……神魔遊戲到現在,沒有交什麼朋友,你看看有合適的嗎?”
“所以我們的任務目標是去偷東西?”
張三點頭:“應該是,因為是轉職遊戲,不會有太多意外。”
“那不是人行嗎?”
張三眼睛一亮:“不是人就最好了,行事方便。”
王歌直接扣了齊詩詩,下一秒齊詩詩就出現在了,背上長出小翅膀飛到了王歌肩膀上。
拿小腦袋蹭了蹭王歌的臉頰:“嘿嘿,壞男人關鍵時刻還是記得本獅子!本詩詩最喜歡壞男人了!”
張三有些好奇地看著齊詩詩。
齊詩詩努了努嘴:“看什麼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下來。”
王歌直接用法師之手一把拎住了齊詩詩的後脖頸:“這話誰教你說的?”
“呃,就是現在很火的那個短劇!”
王歌無奈:“下次遊戲,他是我們隊友,介紹一下,張三,目前現實職業是律師,遊戲職業是謀定者,目前要去第29次遊戲。”
張三補充道:“等級39級。”
王歌把法師之手換了換,讓齊詩詩小臉朝著張三,無趣道:“齊詩詩,41級,職業是血脈者,目前20次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