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復仇之說就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作為一個理論,適用性越廣,越簡單,就越容易進行宣傳。而如果加了一大堆“例外”乃至“例外的例外”,就肯定會影響說服力。
遇到確實沒法明說的話題,可以“馬肝之論”掩飾過去。但什麼都馬肝,顯然也不是個辦法。
說到底,大儒們就是不敢和希臘人那樣,直接說“對親母也應該同態復仇”。所以只能遮遮掩掩,造成這麼個漏洞。
郭康覺得,這就是之前所說的,多個“綱常”的副作用了。
那些希臘學者說的其實沒錯。和只有一個“父權”的希臘羅馬文化不同,塞里斯那邊,有複數個基本規則同時存在。好處是,那邊的社會構造可以更復雜,更完善。壞處是,需要顧忌的地方也太多,而且難免打架。
不說其他各家的敘述,就是儒家的基礎典籍內部,都在互相矛盾。儒生們整天吹噓,說天朝是綱常有序的禮義社會,但周禮搞了小三千年,都沒解決母親這個角色代表的權力。
大家都知道,春秋那會兒,“婦人三從”和“孝”就開始打架,君、父的“尊”和生母的“親”也在打架。這些問題其實比馬肝之會討論的“革命”問題都嚴重,牽扯到了儒家,乃至儒家背後、古典塞里斯文明中,基本倫理的問題。
大部分漢儒不敢對此評判,原因也很簡單:要是說不應該復仇,就會被人指責,因為這等於給普世性的復仇公理上,開了個漏洞,是在破壞學說的根基。
但要是說應該復仇,同樣會被其他人指責,因為社會中普遍認為,不管什麼情況,殺母是不可接受的。別說提出這個結論了,哪怕是對殺母報仇的兩面性,進行“理中客”式地分析,從而評價其正義程度,都會遭到質疑。
這個問題,前後兩千多年下來,就沒一個人能說清楚的。最後,使得話題本身,都成了碰都不能碰的禁區。也難怪希臘人笑話他們。
到東漢時期,公羊學的集大成者何休,才明確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復仇還是要復仇的,但誅殺就太過了,正確的解決方法是放逐。同樣,脅迫社廟也只是一種應對異變的方式,目的是維持陰陽平衡,不是說為了天父,就真的把地母神給砸了。
他的理由是“誅不加上”,也就是說母親還是居於兒子之上的。所以作為兒子,在倫理上不能誅殺母親。凡人和地母神,應該也是同理。
何休是當時很有威望的人,可能也是因為如此,才敢公然碰這種話題,進行講解和教學。但即使這樣,還是不出意外地遭到了很多人的抨擊,覺得他的公羊學說,過於酷烈,並不適合社會。
而誅不加上這個理由其實也不對。都不用找大經師們論證,只要看過孟子、荀子的書,都知道,儒家這兩位重要巨頭,都是支援誅殺“獨夫”的。
君臣關係也是重要的基礎綱常。桀、紂這樣的獨夫暴君,相較於臣民,依然是“上位”。但因為他們的惡劣表現,臣民就有了誅殺他們的權力——當初商湯推翻夏桀,打出的就是為普通百姓復仇的旗號。可見,“下”明明是能誅殺“上”的。
同理,母子關係中,有仇的母親相對於兒子,倫理上確實也是上位。也和桀紂的王位一樣,是先天確定的關係。那如果母親有惡劣表現,兒子為什麼又不能誅殺她了呢?
儒家經常把各種綱常關係進行類比,但這次一類比,就發現問題了。
——人家夏桀再怎麼說,也是大禹的後代,是先天合法性最高的那一批君主了。結果,他的“上位”的優先度,怎麼還比不上個婦人?難道大禹治水的廕庇,還不如生個孩子?
要是知道這種對比,夏桀都得直呼氣抖冷,我們獨夫暴君什麼時候才能站起來……
因此,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