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了扯嘴角,乾笑著道:“不用了,我哪都不疼了,剛才,謝謝了。”
見對方不自在,宋母倒是覺得說不出的自在,正一臉謙虛的還想說些什麼,就聽旁邊有人語氣期待的道:“巧芳?請問一下,你是姓張嗎?”
張巧芳愣了愣,發現自己不認識這位大姐,只能笑著點頭道:“是,我姓張,請問您是?”她怎麼一點都沒有印象?
“哈哈,真姓張?你家裡有對雙胞胎兒子,丈夫開著搬家公司?”這位大姐興奮的繼續猜。
“沒錯,你認識我兒媳婦?”宋母好奇的打量著對方,見這女人三十多歲,一頭幹練的短髮,上身穿著白襯衫,□穿著一步裙,那年代不流行白領,可老太太也看得出,這人看起來似乎很高階。
“大娘,您猜對了,我還真認識您兒媳婦,可您兒媳婦保證不認識我。”那女人對宋母開朗的一笑,而後神情愉悅的對張巧芳解釋道,“張大藝術家,記不記得去年的十月,你為我們公司贊助的百花節,繡了一副‘百花齊放’?那副繡品,現在還掛在我們公司的大廳裡,您的大明我可是如雷貫耳了,就是見到真人的時候有點對不上。”
多數女人對於刺繡,都從骨子裡有種說不清的喜愛,特別是她這種女強人型的,對這些自己不在行的東西特別喜歡,剛才一聽說買繡線,她就動了心思,再聽對方叫巧芳,這才忍不住冒昧的問了一嗓子。
張巧芳臉一紅,不好意思的道:“大姐,你叫我巧芳就好,這藝術家的,說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有啥不好意思的?這麼年輕有這本事,當然該自豪。”這位說著話,挺著自己被紮成刺蝟的脖子,忙從兜裡拿出一個精裝筆記本,僵著身體小心翼翼的下了地,來到張巧芳面前,滿眼期待的道,“你不知道,在藝術節那天,我就一直盼著能見見你這真人,結果一直沒見到,今天可算是有緣碰到了,能給我籤個字嗎?”
簽字?開什麼玩笑?就自己這狗爬,她哪好意思給人寫啊?可看著面前這位,滿眼的興奮,一臉的執著,張巧芳強忍著翻白眼的衝動,將懷裡的閨女遞給婆婆,在宋母充滿鼓勵與自豪的眼神中,接過了對方的筆紙,咬牙寫下了三個大字——張巧芳。
不知道自己的崇拜偶像,為啥面露痛苦之色?那位大姐興奮的拿回本子,看著上面的字卻愣住了:不是不好看,也不是太好看,而是,這確定是人寫出來的字?不是書面列印的?這方塊字也太正規了吧?
張巧芳可不管對方的疑惑,在她想法裡,一個人的筆跡,多數都代表著這個人的性格,她現在大小也算是名人,太爛的的字讓人講究,太好的字讓人懷疑,這種和書面一體的,總看不出啥來吧?反正今後就這字了。
周圍的人一時間又被弄懵了,要不是大夥都全程在場,多數都要懷疑是不是在拍電影了?這是咋回事?咋又冒出個藝術家來?
咋回事?挺著胸脯的宋母,覺得自己已經是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作為一個藝術家的婆婆,顯擺這種事,實在是不符合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