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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新長篇 (1 / 2)

買房是大事,容不得半點馬虎,接下來的日子裡,孫小寶把大部分精力全投在這事兒上,成天研究價格、計劃裝修等。

有空閒時間了,他就寫稿。至於胡麗波即將發行的新專輯,他只是偶然過問,具體怎麼做則由康成和影音公司那邊溝通。

韓四對這件事很上心,不久之後他就與房主談妥了置換條件。剩下的事兒就是跑各種手續,快的要十天半月,慢的話得月餘。孫小寶不用幹別的,只需要把錢準備好,妥當了之後從韓四手裡拿鑰匙就行可。

但孫小寶那悠哉的不務正業的樣子,吳淑蘭看了後覺得有些礙眼,心想應該給他找點事兒做了。只是一時半會也沒想好讓他幹啥,另外,左學那邊拜託她的事兒,她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什麼事兒呢?就那三位南都漂的事情。 於秀琴、陶麗和候琦這三位以後就是團裡的兼職臨時演員,而且還與江南影音公司有著合作,吳淑蘭必須想辦法讓三人得到錄歌的機會。

這機會怎麼來呢?一是靠著吳淑蘭的人脈關係,而是想辦法讓孫小寶去搞創作,從他這裡得到作品。左學說了,國內不是沒有音樂創作者,但流行方面,目前孫小寶走在最前面,只是這小子沒意識到而已。

正當她發愁的時候,《大中國文學週刊》的主編辛雨竹約她吃了一頓飯,商討兩家單位合作的事宜,以及向孫小寶約稿的相關話題。

這頓飯讓吳淑蘭吃得很不爽,因為辛雨竹的態度有點強硬,似乎志在必得。

這位說話尖銳,強勢無比的女文青說了,以孫小寶在歌舞團的待遇判斷,顯然吳淑蘭等領導並不重視他,他在團裡的作用也許沒那麼重要。 既然如此,那不如和上級申請,把這小子調到《大眾文學週刊》工作。

吳淑蘭說不可能,目前團裡就這麼一個大學生,而且他在團裡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她不能讓。另外,兩個單位嚴格來說不是一個系統的,辛雨竹的《大眾文學週刊》並不是市文化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想調人也沒門。

辛雨竹反駁道,現在孫小寶不是加入作協了麼?這與他們雜誌社的定位很契合。以《大眾文學週刊》和其上級單位的能力,完全可以為孫小寶運作,讓他升級到省作協或者其他什麼協會,當個委員什麼的。成了那些協會的委員後,再調人不就沒什麼毛病了嗎?

吳淑蘭當然不樂意了,她說自己這邊也可以讓孫小寶加入音樂類的協會,同樣可以幫他刷這些資歷,用不著跑去雜誌社那邊。

最後辛雨竹才說明她的真正目的:讓孫小寶寫長篇,同時也給雜誌社提供一些思路。而且,這主編知道孫小寶的心思,這小子就想寫東西,對音樂的事兒有所保留。

她甚至還拿出一份磁帶被盜版和翻唱的報告,內容和吳淑蘭讓孫小寶看的差不多。除此之外,辛雨竹還拿出寫小說和寫歌帶來的收益差別,言下之意就是歌舞團那裡沒法給孫小寶足夠的好處,雜誌社能給。

這些問題孫小寶和吳淑蘭談過,她也明白這小子的意思,就是想讓她爭取好的回報,而不是回絕人家。現在辛雨竹這態度,讓吳團長很不爽,但有些事兒就是那個道理,她也擔心孫小寶不滿意,執意離開歌舞團。

但是,孫小寶給《大眾文學週刊》寫長篇,團裡面臨的還是那個老問題:這小子忙著寫小說,團裡的創作需求怎麼辦?

吃完這頓令人不爽的飯之後,吳淑蘭和康成吐槽了一下。這位助手給了兩個建議:一是和吳淑蘭當團長之前一樣,給孫小寶安排一些務虛但矚目的工作;二是哄著他,和他談談創作的條件。

康成說: “蘭姐,其實小孫寫歌也沒用多少時間,王大川的歌、小胡新專輯的歌,他不是很快就寫出來了嗎?我想,關鍵問題是他不想寫歌了,至於寫不寫長篇小說,這不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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