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如同平地驚雷一般的聲音響起,一頭正在警覺進食的角馬轟然倒地。
大片鳥雀被驚起,平靜的草原頓時亂成了一鍋粥。
“好槍法!史密斯,幾天不見,變化真大啊!”
一輛草綠色的越野吉普車旁,剛擊斃一頭角馬的獵殺者肩膀被狠狠的拍了一下。
被稱作斯史密斯的壯漢先是一愣,緊接著就回過頭去給了對方一個擁抱。
“保羅!你這傢伙走路都沒聲音的嗎!”
“這不是怕干擾你打獵嘛!”保羅笑著捶了捶史密斯健壯的胸膛,開口道,“怎麼樣,我們的史密斯先生喜歡他的新領地嗎?”
“當然!”史密斯指揮一旁的僕從去拖過來那頭被擊斃的角馬,臉上的滿意之色溢於言表。
“沒了家族那些老傢伙的鉗制,我感覺幾天下來,整個人身體都好了不知道幾倍!”
史密斯擰開軍綠色的水壺,猛灌一口,抹了抹嘴角,大笑道:“我喜歡新大陸,開疆擴土才是男人的浪漫!”
“我想我也是!”保羅同樣笑了笑,指了指一旁自己的車隊,“要不要看看我的收穫?”
“哦?”史密斯被好友的神秘吸引,當即表示要一飽眼福,路上還禁不住猜測了幾句。
“是沒被發現過的新物種?大顆的寶石?我記得新大陸的礦產資源豐富的很,有好幾枚寶石重新整理了世界紀錄呢!”
不理會好友的猜測,保羅上前掀開厚厚的遮陽布,裡面的活物立即被猛烈的陽光刺激,一個個的瑟縮起來。
“野人?!”
史密斯面露驚奇之色:“保羅,你真是走了狗屎運,你的領地上居然有原始部落!”
“哈哈,沒想到吧!”保羅得意的翹起嘴角,“怎麼樣,要不要向我購買野人奴隸?給你打八折!”
“算了,還是海運過來的黑奴隸更耐用。”史密斯搖了搖頭,眼中依舊滿是羨慕,嘴上卻不饒人,“況且,你這野人奴隸進氣多出氣少,買來等死嗎?哦,看那個,我敢保證,他已經死了!”
“呵呵,這批不過是證據罷了!”保羅看了眼由於暈車而過分衰弱的野人,臉上也露出些許尷尬。
說完,保羅指揮著一旁的人,將已經死去的野人拖下車廂。
保羅掏出腰間的短刀,輕而易舉就在死去野人的頭上割下一片頭皮,丟在一旁。
紅豔豔的血液滴落,保羅擦了擦手,指了指這片頭皮:“給你的禮物,我聽說最近城裡很流行人皮靴子!”
“哦,這可不便宜!”
史密斯笑著接過這份禮物,一旁被槍斃的角馬也被拖了過來:“角馬宴,你一定要過來!”
“當然!”
眾人建起火堆,一旁有廚師分割角馬肉,而保羅和史密斯則席地而坐,繼續談論起最近的見聞。
保羅指了指手上的槍械,開始訴說自己攻打原始部落時的遭遇。
“當我帶隊攻打那個原始部落時,他們一開始還試圖反抗,但這些愚蠢的猴子,手上粗劣的長矛連吉普車的外殼都刮不花!”
“當我命令手下開槍時,巨大的聲響甚至嚇得不少野人直接下跪,甚至朝我膜拜!”
“那些愚昧的猴子一定認為你是天神!”史密斯笑著開口道,“然而,這是科技的力量!”
“幾百年前,我們的祖先也像這些猴子一樣愚昧,信神信鬼,但現在不一樣了,擁有了科技的力量,我們才能稱得上文明!”
“對,我們才是文明人!”
保羅和史密斯碰杯,飲下帶著啤酒花的麥酒,分食著流油的角馬肉。
“啊……”
嚥下嘴裡的肉塊,史密斯舒服的長出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