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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不止農民。就是直接參與生產的匠人、僱工,同樣也不符合要求。
塞里斯的工匠有著和農民一樣的習慣。相比於英格蘭同行,他們的行為方式十分有特色,。
比如,當地人把集體停工歇業的行為稱為“叫歇”。在明清時期,這其實是個十分常見的舉動。而且,可能是得益於特有的高組織傳統,他們很快就發展出了一整套完善的行動方式。
和喜歡打砸機器,搗毀廠房的英格蘭工人不同,塞里斯的城市僱工對於生產裝置沒有太多仇恨。他們更喜歡組織起來,搗毀商人住宅,打砸老闆本人。
而且,和歐洲那邊的傳統方式不同,官府對於這種行為,一直持一種曖昧的態度。哪怕是公認殘暴的清朝,對此都是能不管就不管,寧願裝作看不見。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蘇州發生了一次波及全城的“叫歇”。從事布匹染色的工匠,因為不滿足於過低的報酬,宣佈停工歇業。這種行為不知道算不算單純的“罷工”,因為成千上百的匠人很快集結起來,主動出擊,四處抄打染坊老闆和包工頭。多名商人慘遭毆打,整個行業完全停頓,根本沒人敢開工。
按理說,蘇州是江南紡織業的中心城市之一,在當時整個世界,都是影響巨大的城市。這種行為,無疑會妨礙生產,影響整個產業鏈。但官府對此,卻始終保持沉默,無論商人們怎麼請求,就是不樂意出手。
結果,這一次的抄打事件,前後持續了整整一年。等眾人都打夠了,官府才姍姍來遲,表示要出面調停。
對於類似的事件,官府的態度也相當統一。官吏並不樂意像商人期望的那樣,對叫歇打人的工匠從重處理,而是始終定性為“商匠爭端”,最後的裁決往往也是各打五十大板。
這類裁決的案例數量眾多,留下非常豐富的記錄。最後的結果,往往是官府出面,要求商人增加工匠的收入,同時也要求工匠不再鬧事。
比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造紙業工匠和僱主發生衝突,官府就裁定,工坊主必須給工匠提升待遇,並且如實發放,否則按照應重律,杖八十。工匠也不準再合夥要求漲價,否則按照把持行市律,也杖八十。就這樣,實現了字面意義上的“各打幾十大板”的警告。
在調停之後,官府不知道為什麼,還喜歡刻碑記錄,稱為“工價碑”。上面會刻上調停結果,並宣佈各方都同意遵守,永不更改。
當然,現實是,這類結果經常也持續不了多長時間。雙方一般很快又會相互不滿,再次打起來,而官府也會再次調停,重複上述步驟。由於這種事情重複的次數太多,在江南地區留下了數量眾多的“永不更改”碑,為後世研究者提供了十分豐富的材料。
同時代的英格蘭,打砸機器都會受到嚴懲。議會甚至專門設定法律,允許對破壞機器的人處以死刑。但在同時期的江南地區,官府卻對此並不熱衷。
哪怕是這種大規模毆打工坊主的事件,官府也堅持定性為極少數“流棍亡命”在其中使壞,專門“東挑西撥,借景生端”,才引發矛盾。絕大多數參與者都不會被處罰,連領頭的“亡命”一般也就是遣返原籍,或者枷號示眾。
說到底,官府對於保護工坊主利益,並沒有多大興趣,而是非常注重維持社會的整體穩定——哪怕只是表面上的。
只要不打出旗號造反,官府根本懶得冒著風險去鎮壓。一旦工匠的行動聲勢浩大,還會主動犧牲商人利益,迫使他們滿足工匠的條件,以防止事情鬧得更大。
在郭康前世那個時代,流行著一句話,叫誰贏老百姓支援誰。但從歷史表現看,官府才更像是誰贏支援誰的。
這個其實也不難理解哪一方更能打,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