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帳以來:羅馬汗國記正文卷第四百一十二章小戰帥大戰西吉斯蒙德<b>最新網址:</b>對於朱文奎的建議,眾人各有心思。
紫帳汗國眾人其實是很有興趣的,但他們沒法直接斷言,裡面的漏洞到底能不能被歐洲人接受。比如這個結婚和生育年齡,在紫帳汗國看來就比較奇怪。
羅馬法規定的結婚年齡下限,是男人14歲,女人12歲。古羅馬瓦解之後,教會依然沿用這個規定。然而,就和其他眾多禁止強迫婚姻、禁止近親結婚的教規一樣,這個規則大部分時間裡,都只停留在紙面上。
紫帳汗國的理論,是當年郭蓋和張大牧首等人直接抄的周禮,也就是要求男人要到20歲,女人要到15歲。但這個規則,也和教會面臨著相同的窘境——哪怕以紫帳汗國這種管制能力,都沒法限制住民間的風俗。
但就算這樣,六歲結婚也離譜過頭了。不知道怎麼圓比較好。
讓娜公主對這個話題,看起來也不太積極。所以,大家只能暫時結束這方面的討論。畢竟這只是個初步交換意見的碰頭會,具體的事情,還得今後慢慢討論。
於是,擺賽汗看了看其他人,又把下一件事告知讓娜公主:“公主之前幫我們號召十字軍,我們很感激。不過,我們的學者發現,法國的一些規定對於羅馬人存在諸多偏見。公主和我們關係密切,所以我們想先和你說一下。”
“偏見?”讓娜公主有些意外。
“我們發現,貴國的一些古老法律裡,存在著明顯歧視甚至侮辱羅馬人的法條。”陸尚書說:
“在薩利克法典裡,明文寫道,殺死一個法蘭克人或者受法律保護的蠻族人,需要賠償200個蘇,但殺死羅馬人只需要一半。如果是要向國王納貢的附庸羅馬人,賠償要更低。這不是明顯的歧視和偏見麼?”
“這些規定,已經是很久之前的東西了,我們按理說也沒必要追究。但是,現在的情況卻表明,這部法典依然具有效力,而且時不時會有人引用其中一部分。這些事情,您應該也知道吧。”
讓娜公主想了想,似乎明白了什麼。她沒有表態,只是點了點頭,表示確實知道。
“如果只是貴國內部的法令,我們也沒必要去插手。但現在兩國關係日益緊密,民間來往也日趨頻繁,形勢已經和當年大不相同。既然如此,應該也就沒必要繼續維持了。”陸尚書繼續說道。
“然而,薩利克法典的一些部分,至今還在經常性地被引用。而且不是民間遺俗,是王室主導的國家行為。”他強調道:“所以我們認為,我方的擔憂並不難理解——既然其中一部分還適用,是不是意味著其他部分也適用呢?”
讓娜公主仔細一想,發現從邏輯上來說,這個擔憂確實有道理。所以她再次點頭,問道:“你們是希望,能夠解決這部分潛在的問題麼?”
“是的。”擺賽汗回答道:“我們希望盟友能夠體諒我們的難處。當年的矛盾和衝突,我們可以不再糾結,但現在來往的遊人、商旅這麼多,如果真有人以古時候的法典為理由,迫害我們的公民,我們又能怎麼辦?”
“所以,我們的選擇也是迫不得已。我們希望貴國能夠放棄這部舊法典,對於需要的部分重新進行編訂。實在不行,也可以公開宣告一下,哪部分要保留,哪部分要放棄。這樣,我們才能安心一些。”
話說到這個份上,大家都已經很明白了。
薩利克法典是法國王室維持父子繼承,排除王室女性成員和後代繼承權的理由。不管是當年瓦盧瓦分支與卡佩嫡系爭奪王位,還是他們現在拒絕英格蘭國王的宣稱,都是靠著這一手。
所以,這東西與王室的合法性論述相關。因此可以耍花樣,也可以雙重標準,但不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