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的這些特點,被之後的東羅馬和教會,也繼承了下來。
認真說來,東羅馬因為希臘文化影響,再加上學了不少波斯人的東西,在這方面已經和古羅馬有不少差別了。
比如最直觀的,可以直接看名字的變化。在古羅馬時代,婦人就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名字”,一般會直接用氏族名的陰性化,作為自己的稱呼。
比如凱撒的女兒,因為氏族名叫做尤利烏斯,所以自己的名字就叫尤利婭;屋大維的姐姐也是如此,所以叫屋大維婭。如果一家的女兒有兩個,就分別用大小稱呼,比如安東尼的兩個女兒就直接叫大安東尼婭和小安東尼婭。
如果更多,就在氏族名後面排序號,大女兒叫maima,二女兒叫ecunda三女兒叫tertia,依次類推。比如布魯圖斯有三個姐妹,因為他們屬於尤尼烏斯家族,就分別叫優尼烏斯·第一,優尼烏斯·第二和優尼烏斯·第三。
不過這種序號命名,不管音譯還是意譯,都挺怪的。所以郭康傾向於直接翻譯成“尤大姐”、“尤二姐”、“尤三姐”。感覺這樣反而更合適些……
在出嫁之後,羅馬婦女也不會改變名字,依然會使用父名。這也是父權制最直接的體現。改為跟從丈夫的姓氏,應該是在蠻族時代才出現的。
當然,這些習慣,一開始也僅限於拉丁人。像羅馬旁邊的伊特魯里亞人,婦女就有單獨的個人名。只不過後來這些族群都漸漸羅馬化,也用上了羅馬的習慣。
這種情況,也沒法拿先進落後評價。伊特魯里亞人、羅馬人、日耳曼人,誰的習俗更“先進”?這就沒什麼可比性。
同理,羅馬的父權制和其他部落的制度,也沒法這麼直接比較。強行說誰更先進,同樣是沒有意義的。
非要對比的話,羅馬人至少還有個“綱常”,而很多蠻族是處於一個都沒有的狀態,就靠後來,教會來給他們硬補。從這個角度說,在“理論是否完善”這個方面,大家才能拉開差距。
“東方”——對當地來說主要是波斯——在理論制度的完善性方面,就強過羅馬;而羅馬,又強過一眾蠻族。後來羅馬也確實不斷學習東方,完善自己的政治結構。
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新理論,並不意味著原本的理論必須拋棄。在模仿波斯的時候,羅馬人顯然沒有放棄自己的傳統,直到現在,這裡都有著十分濃厚的、羅馬特有的文化氣息。
相反,郭康懷疑,這種強烈的“取代”和“逆反”意識,就是蠻族獨有的文化。尤其是新教化之後,可以說非常明顯。
很多在後世被鼓吹的習俗,之所以受到推崇,不是因為其本身有某種能力,能給眾人帶來好處,而是因為它反對原有的教會規則,因此才被稱為“先進”。
有些男人喜歡小男孩。這種現象,在亞歐大陸上極其普遍,在很多文明裡,人們既不把它當做榮耀,也不會當做恥辱。找個波斯人或者希臘人,他們可能會覺得這就是社會的一部分。
但是,因為宗教組織反對這種行為,所以,後世的人就要反其道而行之,千方百計對其進行鼓吹,甚至到了誇張的地步。哪怕教會內部,其實根本管不住這種愛好,從古到今都在不斷爆出醜聞,持“現代意識”的人也不把他們當做同好。
這其實不難理解。整個新教運動,或者說“誓反教”運動,就是對以往教會的反對。他們其實沒有多少理論創新,基本上就只是把原來的一眾理論,給直接轉了180度,然後使用。教派的核心,不是創造新的教義,而是反對原有的教義。
因為這種習慣,不但在面對公教和正教的時候是如此表現,新教內部,也在不斷髮生這種反轉。更新的新教,會全盤否定之前的老新教,然後這麼不斷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