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故事,是否都應當從頭說起呢。
抑或,挑中間比較有趣的情節先讓讀者看了,然後才把劇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還是從頭做比較好,條理也清楚些。
況且,陳綺羅與甄薔色這對母女的關係,大-要從頭細說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時薔色約十二歲,長得高且瘦,膚色欠佳,似營養不良,戴著一副近視眼鏡,有蛀牙,怎麼看都不算一個標緻的小孩。
可是薔色有一個好處,她性格十分沉靜,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課一流,霸定第一。
綺羅已與甄文彬約定,由她先開口。
於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紹:「我叫陳綺羅,你可以叫我羅姨。」
薔色點點頭,不出聲,穿著新裙子的她拘謹地在一邊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見焦急。
綺羅不慌不忙,「我叫你什麼?」
甄文彬已搶答:「在家,我們就叫她薔色。」
綺羅嗯地一聲,「薔色,我與你父親,打算下個月結婚。」
薔色低聲說:「父親已與我說過。」
綺羅問:「你願意來參加我們的婚禮嗎?」
薔色努力地點點頭。
她不是要討好未來繼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聽得陳綺羅說:「那好極了,婚後,你會自祖父母處搬回來住。」
薔色一聽,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並不特別喜歡她,他們討厭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來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幾乎是全部字彙。
三四歲幼兒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歡迎人物,何況是薔色。
故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來,真是有點高興。
陳綺羅樣貌娟秀,衣著時髦,據說是留學生,又有事業,看情形會是個合理的人。
可以和平共處嗎?薔色的心忐忑。
「屆時,我們會搬到一個比較寬敞的地方,你會住得比較舒服。」
薔色點點頭。
那天,她統共說了不到十個字。
可是人們喜歡薔色的身體語言,她沉靜安寧。
那天晚上,薔色仍然回到祖父母家。
她聽得祖母說:「文彬這下可走運了,那位陳小姐頗有妝奩,並且願意取出與文彬共組家庭。」
「薔色呢?」
「一併帶過去住。」
「這就很偉大了。」
「真是,才貌雙全,又有愛心,文彬轉運了。」
一直到很久之後,薔色都認為,才貌雙全,又有愛心這八個字,用以形容陳騎羅,至貼切不過。
「文彬以前那個人……文彬真倒黴。」
「算了,過去事一筆勾銷。」
「可是你看,她還生了這個孩子,長得又同她一模一樣,又扔不理,造成別人負擔。」
薔色一直躲在一角不出聲。
兩者聲音並不低,居所狹小,薔色又無私人書房臥室,可是,為什麼要避忌?為什麼要尊重這小孩?
在客廳一角借張書桌做功課的薔色只得默默忍受。
不過,吃晚飯之際,喉頭特別幹,古人說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過兩日,父親帶她參觀新居。
薔色不相信天下會有那樣好的地方。
牆壁地板潔具全是新的,三間房間,她佔一間,有張小小單人床、書桌茶几五斗櫃全齊,全室光線明亮,浴室就在對門。
父親微笑,「你看怎麼樣?」
薔色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