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他真的覺得對方是個很不錯的人,就是話不算多,這讓姜越有點寂寞。當週圍只有他們兩人的時候,姜越只能將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對方身上,也是因為身邊並沒有別的活物讓他分神,所以他很喜歡逗弄對方,聽她與自己說話,那樣感覺還不是那麼無聊,家裡也變得熱鬧。
雖然有的時候逗弄的結局可能是姜越被對方毒上幾句,但他依然是樂此不疲。
除了逗弄艾希爾外,姜越最大的愛好就是在家裡走來走去,熟悉周圍環境,並在腦海中勾畫出這個家的樣子。姜越很喜歡這個過程,他的動作會從一開始緩慢試探的猶豫變成熟悉,是經過一次次的摸索努力。艾希爾知道他看不到,也不去挪動家裡的任何一件物品,房間的擺設也很簡單,姜越起初還會撞到幾次,到後來也就完全知道什麼東西在什麼位置,能夠順順利利的走到桌子旁不觸碰到任何東西。
就像此時一樣。
他閉著眼睛熟練的來到小沙發前坐下,他在上邊聽的清楚,剛才送貨員來把他們要的食物送過來,這讓他迫不及待的走了過來,淺麥色的手往桌子上摸去,拿起了果盤了放著的東西,舉起了來。
“這是——聖女果?”
“我更喜歡叫它小西紅柿。”
“這是檸檬?”
“橙子。”
姜越拿起果盤裡的另一個,確定地說:“這個是草莓。”
“對,”艾希爾拿著報紙坐在他的對面,她將手中的報紙翻過一頁,頭也不抬的對著姜越說:“這是草莓,不過你為什麼要捏壞它。現在的草莓很貴,一顆草莓要二十個貨幣,我買了六個,你卻捏壞了一個。哼,”她冷笑一聲:
“很好,你現在只能吃兩個了。”
姜越歪著頭將臉正對著她聲音的方向,說:“我們之間要算的這麼清楚嗎?”
艾希爾說:“你還記得昨天你吃荔枝的時候說了什麼嗎?”
姜越想了想說:“這荔枝真甜。”
“還有呢?”
“……這荔枝真甜。”
“嗯。”艾希爾放下報紙,端起茶杯,“四個荔枝你吃了三,最後一顆還捏在手裡,搖著頭對我說你怕我上火,雖然我不知道那麼幾個能上什麼火,但我卻從那件事情中知道我不得不跟你分清楚,以防止你天天怕我上火。”
姜越聽她這麼說狡辯道:“,你這麼說我可傷心了,我是真的怕你吃荔上火,你吃多了到時候又牙疼又喉嚨痛的,這麼樣的環境連藥都沒有你多可憐!所以我想,我苦了我也不能苦了你,我就幫你都吃了。”
“什麼叫多?四個荔枝叫多?那麼兩個草莓也不算少了,你說是不是?”
“不是啊!”姜越瞪圓了一雙眼睛,憨憨道:“吃荔枝上火,幾個都是多,吃草莓不上火,幾個都是少。”
艾希爾眯著眼睛看向他,“你要是這麼怕我上火的話,你應該離我遠一點,畢竟我看見你就上火,一個就讓我感到夠了。”
姜越一點也不難過的笑了兩聲,捏著那壞了草莓就要往嘴裡送。其實這個草莓他並沒有用很大的力氣,只不過草莓本身不新鮮,導致在手中變成那個樣子。
見他這樣的動作艾希爾眉頭一皺,“都那樣了你還吃什麼。”她上前從姜越的手裡把草莓拿出來,將好的草莓放在姜越手中。
“也沒怎麼壞,不吃多浪費,這草莓可值二十個貨幣呢。”姜越說到這裡笑了一聲:“不過我們還真是敢,每天的餐補是十五個貨幣,比一個草莓的價錢都低,我們卻眼睛眨也不眨兩個人坐在這裡,成天大手大腳的買東西。照這麼花下去,那些年攢下的賣命錢很快就要沒了,以後搞不好只能吃草了。”他將草莓放進嘴裡,“有點酸。”
“有的吃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