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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方便 (1 / 3)

大蠍子很喜歡別人跟他說,自己是英雄好漢,因為,收拾英雄好漢的成就感更為強烈。

他一揮手說:“兄弟們,給這兩位好漢,帶到小區門口,找個人多的地方捆起來,讓諸位父老鄉親,全都開開眼界,看看他媽的京城來的好漢,到底有多豪橫!”

津門的混混兒,最講究好勇鬥狠,這地方,跟別處還不一樣,比如東北的社會人,比的是對別人狠,你踢我一腳,我捅你一刀,你剁我手指頭,我剁你腦瓜袋,而津門混混兒,比的是誰對自己更狠。

舊社會,兩夥混混兒有了衝突,各自出人,當眾切手指頭,割耳朵,滾釘板,下油鍋,怎麼驚悚怎麼來,各種狠活,不整別人,全往自己身上招呼。

例如,張三把眼珠子摳下來,扔到地上,一腳踩個稀碎,這個過程中,張三不能流露出半點怕疼,怕死的樣子,如果露怯,他就輸了,如果沒露怯,就看李四怎麼接招,張三挖了自己的眼睛,李四就得挖心挖肝,要不然,他就輸了,以後在張三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來。

建國之後,這種歪風邪氣,基本已經杜絕了,不過,津門混混兒在糟踐自己和折磨別人這方面,積累的經驗可謂是冠絕全國。

大蠍子的手下們,把小輝和小航,綁到了積善里正門旁邊的大樹上,這兩棵樹,都有海碗粗細,中間隔著一米距離,左右全是綠化帶,視野非常開闊,適合老少爺們兒圍觀看熱鬧。

大樹斜對面,有一處早點攤兒,此時,攤上一個男人,正在吸溜吸溜的喝豆漿,這人姓路,名叫勇剛。

大蠍子走到輝航二人面前,撇著大嘴說:“兩位好漢,我出招了,你們忍住啊……富貴兒,拿刀來!”

一個弓著腰,像蝦米似的手下,遞給李志一把很漂亮的短刀。

這刀通體雪白,大概有肘關節到手腕的長度,刀鞘鑲嵌著紅綠雙色寶石,還雕刻有兩隻水鳥花紋,也不知是什麼寓意。

唰啦。

李志拔刀在手,吩咐富貴兒,舉起輝航二人的胳膊。

咔嚓,咔嚓。

兩刀下去,鮮血噴湧。

小輝和小航,左手小拇指,都被李志切掉了。

這倆小子疼的,齜牙咧嘴,嗷嗷慘叫,圍觀群眾見了這一幕,也都走不動道了。

那個年代,沒有網路,最多看看電視節目解乏,可電視裡頭,也不演這玩意啊。

“止血!”

李志吩咐一聲,富貴兒掏出早就準備好的刀傷藥粉,嘩嘩撒在輝航二人的傷口上,血液慢慢止住,那兩截手指頭,還在地上亂蹦呢——這是神經沒殺死的原因。

“大哥,我錯了!”

“我們再也不敢了!”

輝航二人,渾身哆嗦,見李志還要動手,連忙開口求饒。

李志說:“現在知道害怕了?早他媽幹嘛去了?搶劫的時候,你們不是很勇敢嗎?”

咔嚓,咔嚓,又是兩刀,小輝小航的右手小拇指,也掉在樹下。

這倆小子,徹底慫了,嗷嗷痛哭:“大哥,放過我吧,我想回家!”

“草,想不想吃奶啊?”

大蠍子瘋狂揮刀,咔嚓,咔嚓,跟砍蘿蔔似的,依次剁掉了兩個人的無名指,中指,食指和大拇指,樹下手指頭越來越多,全都像脫水的魚一樣,歡蹦亂跳,看的圍觀群眾,個個膽戰心驚,更別提當事人了。

“我疼,大哥,饒命啊!”

任憑小輝小航如何求饒,大蠍子都沒有停手的意思,他缺少同情心,甚至以折磨別人為樂趣。

等到所有手指頭,全被砍下來,大蠍子才吩咐富貴兒,拿更多的止血藥和紗布,給這倆人光禿禿的手掌包裹上,防止他們血流過多而死。

那個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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