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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積極分子1 (1 / 1)

1975年,我在新民縣前進公社大太平莊小學三年一班讀書。全班五十多名同學,大部分是村裡農民家的孩子,小部分是縣裡、鎮裡工人、市縣下放戶家庭的孩子。

我是那小部分家庭孩子中的一員。性格有些孤僻,平時喜歡獨處。對學校、班裡的號召,我採取的是既不積極也不消極的策略,只有老師指名道姓了安排我才去幹。

我的鄰居,大隊革委會的兒子,叫加民的同學則與我不一樣,他遇事很積極,不怕麻煩,什麼事情都搶著幹,學校裡的大小幹部的位置,他都坐上了一回。

也許是遺傳基因在作怪,他可能跟他父親一樣有官癮,連每年夏天暑假學校的護校隊的隊長的位置他也去爭。同齡人都煩他這出,但是他在村裡給人的印象是極其美好的。

我的母親常對我嘮叨:“你呀,什麼事都不積極,連個紅小兵都入不上。你看人家加民,在學校裡大大小小的幹部都幹過了。”

那年夏天,天氣特別炎熱,村裡四周的四個水坑成了人們避暑的好地方。每年都淹死至少一個人。

為了防止學生在水坑洗澡游泳,學校在各個水坑邊插上木板,上面寫上四個紅色大字:禁止野浴。

在學校召開學生大會宣佈禁止野浴的規章制度。成立護坑糾查隊,暑假期間每天在村裡的四個水坑之間來回巡邏,防止學生野浴時遇險。

糾查隊的任務是發現有學生去野浴馬上彙報給學校,學校對野浴的學生作出罰站、寫檢討的處罰。

糾查隊隊長及隊員是個得罪人的活兒,被得罪的同學中,有的當面找喳打架報復,有的背地裡用磚頭瓦塊砸你家玻璃,去年管糾查的同學說啥也不幹了。

這時候,我的鄰居同學加民則主動提出他要幹糾察隊長這個活兒。並且他還讓我跟他一起幹。

我說:“你不怕得罪人呀?!”

加民說:“這活兒幹好了,不但不得罪人,還……你就跟我一起幹吧!你不是愛看小人書嘛。跟我幹,每天借你一本小人書。”我同意了。

那年暑假放假的第一天,我跟在家民後邊去水坑邊巡邏。

西大坑、南大坑都沒有學生野泳,走到東大坑時,發現了一個叫洪恩的學生在河裡邊游泳,加民彷彿沒看見似的,走過去了。

我拉了一下加民的手,輕聲提醒他:“加民,洪恩在那游泳呢!”

加民加快腳步走了過去。邊走邊對我說“我怎麼沒看見呢。你可別瞎說。”

我們離開了東大坑,去了北大坑。迎面碰上了同班同學士申。

士申扛了個破舊的撈魚的網,見了我們想躲,加民大聲喊道:“小申子,過來過來,躲什麼,早看見你了!”

士申慢慢地走過來,紅了臉:“我沒躲,我也沒下河洗澡。”

加民跑上去搶過他手中的網兜:“你沒洗澡不假,可你下水了。學校規定是禁止下水的。再說你偷公家的魚蝦比下河野浴性質還嚴重。我要是報告大隊,你爸就得去公社學習班反省。”

我勸加民:“別嚇唬士申了,他膽小。”

加民說:“我可不是嚇唬他,就看他怎麼表現了!”

一聽加民這句話,士申把網兜裡的魚蝦都給了加民,還補充說:“加民,平時我對你可是尊重的,這你是知道的,這魚送給你,晚上,我再給你拿幾本小人書看。”

加民笑了:“你的態度挺好,這次就算了,不向學校彙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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