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廖詩詩,我重生在18歲這年。
十歲以前,我是留守兒童,爸媽在城裡拼事業,我被丟在老家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可他們並不喜歡我,因為他們想要孫子,而我只是個賠錢貨的孫女。
我就像一株卑賤而無人疼惜的小草,有爹媽跟沒爹媽沒什麼兩樣。
直到十歲那年,我的父母終於記起了我這個女兒,他們將我接到了城裡,而我進門才發現自己有一個7歲的妹妹廖初初。
而原本我以為我的生活即將迎來翻天覆地的改變,可是我錯了,生命裡最後的這15年讓我明白一個道理: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蹬鼻子上臉。
18歲生日那天,也就是我重生回來的當日,我閉上眼許願,睜開眼卻看到妹妹在我睜開眼的那一瞬間將蠟燭吹滅。
還挑釁一般的衝我吐了吐舌頭。
而一邊的父親面無表情裝做沒看見一樣,那一向為人師表的母親更是打圓場道:“你是姐姐,妹妹小不懂事,原諒她這一次,下次她不敢了。你看我教訓她。”
說著象徵性的在妹妹頭上拍了一下,這哪是拍啊,明明是撫摸。
我深吸一口氣,直接把蛋糕扣在了妹妹臉上,接著一鼓作氣掀翻了滿是美味佳餚的飯桌。
無所屌謂,那些菜都是妹妹愛吃的,我他媽的不愛吃。
妹妹接著尖叫,趴到媽媽懷裡委屈哭泣。
“哼,誰還不會。”
我往地上一撲,開始瘋狂爬行,尖叫,哭泣,瘋狂抓頭髮,翻白眼兒......
當然,後續我確實沒嚐到什麼好果子,因為我的行為將我親愛的家人們給嚇壞了,於是我爸結結實實的賞了我一頓皮帶炒肉。
我自然不會屈服,前世我心裡吞下委屈還要捱揍,今生我就是被打死我也不能再這麼憋屈。
“你們就知道偏心妹妹,當我傻子嗎,你最好打死我,等我死了非要當你爹,到時候我也偏心,偏死你,讓你也嚐嚐皮帶炒肉的滋味。”
爸爸果然被我氣的眼神兇狠,恨不能立刻馬上弄死我。
媽媽看著我的眼神永遠都是充滿著無盡的失望:“詩詩,你以前不這樣啊,你這是怎麼了,瘋了嗎?”
“哈哈,說對了,我就是瘋了。”因為我用我的死明白了一個道理:與其委屈自己不如直接發瘋!
當然,我如此過分的發瘋,我爸媽也不可能真打死我,因為我爸是公務員,這幾十年當牛做馬,溜鬚拍馬,哈巴狗一樣夾尾巴做人,終於讓他混到了副部級。
而我媽在學校一直都是優秀教師呢,那種天天上宣傳網頁的人物。
所以,我可以保證我不會有生命危險。
但不出我所料,作為老師的媽媽還是對我進行了一番非常到位的pUA,大方面從禮義廉恥,孝道傳承,小方面從尊老愛幼,家庭和睦。
“你一直都是媽媽的乖女兒,從小就聽話懂事,如果再出現那天那種情況,媽媽可真對你失望透頂了。”
媽媽說這話的時候看了我一眼,眼神裡都是厭惡。
妹妹則躲在她身後衝我得意的做著鬼臉。
前世,每次媽媽對我pUA的時候我都會陷入深深的自責,覺得都是自己做得不夠好,自己應該以後做的更好。只有自己全心全意的為他們,自己才能夠成為讓他們滿意的女兒和姐姐,他們才會更愛我。
可是,沒有人會愛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
這個道理我也是現在才明白。
上輩子,他們趴在我身上喝血吃肉,肆無忌憚的傷害我,還讓我覺得是自己做得不夠好。
這一世,我才不會當那個乖巧懂事的孩子呢,誰愛噹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