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訴訟案件(20)
他說:“首先被告方認為原告方對案情的認定為惡性案件及可以說是一次軍事政變這種說法持異議,這是誇大其詞的說法!凡事有因才有果,泰國人信奉佛教就是這種因果關係!原告方應該明白被告人為什麼會派兵從清邁去曼谷皇宮參與暗殺陰謀呢?這與某些人的封官許願誘騙策劃分不開!有些事情等會到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我會再說,總之外因誘騙要負主要責任,被告人由於誘騙犯罪只負次要責任!何況那時節順達衛剛剛被詔定為皇太子,定性惡性案件和軍事政變不合邏輯!其次,被告人因受外來誘騙驅使造成犯罪,不應負刑事責任而是負民事責任,可以給予嚴重警告或者罰款一百萬泰銖,拘禁半年的處罰!還有些情況我將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時再表明觀點!本案有相當複雜的因果關係,因此審判此案必須慎之又慎!不然會造成社會紛爭再起,我不想看到這一點?我的答辯暫時講這些!”巴楚那講完後,巴楚盛舉手請求審判長允許再次發言。
審判長說:“允許原告方辯護律師再次發言!”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庭,原告、被告或者雙方辯護律師發言都必須經過審判長允許才能說話,巴楚盛經過允許後再次說:“剛才被告辯護律師的一番說辭完全無視亊實根據,用視是而非的語言,虛構什麼受外來誘騙驅使造成犯罪,這種說法根本不成立,佛家確實有因果關係一說,但不論任何因果關係,因有外因和內因,因為因不同因此果不一樣,姑且聽之不論被告是否有受外因誘騙驅使造成犯罪,就是被告是將近四十歲的成年人,軍銜職務達到中將,他就沒有正常思維能夠輕易受騙上當?其實他是受利益驅使搞暗殺!捫心自問他能夠不負主要責任而推卻他人麼?而且這個他人還是虛構的!其實在佛家看來:外因是次要的,內因才是果的決定因素!任何顛倒是非混淆視聽的企圖註定不會得逞!好,我再次發言說完了!”
巴楚那還舉手要求再次發言,審判長擺手表示不同意,他說:“審判程式必須正常進行!現在非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時候,要發言等會再說?”
接下來審判長又宣佈說:“現在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合併進行,即先由原告方舉證,包括影片、錄音、書面證物、證人上庭作證等等,原告方舉證時被告方可以提出詢問,舉證者有義務作出解釋。舉證時請大家嚴肅認真地看、聽,不得在法庭內大聲喧譁、也不能隨便議論講話,你們是來旁聽和觀看的,法庭上就只有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原告被告以及雙方辯護律師說話。須知法庭必須保持肅靜,這不是公共場所?這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剛才衛戍部隊做得很好,而本應是維持法庭秩序的警察卻無所作為,你們來了是擺看的嗎?”班達爾院長生氣而嚴厲地說了一番話,大家知道他意有所指,是被剛才頌百善等人大鬧法庭,而在座的警察局長他蓬不聞不問,明顯是失職行為所激怒,因而大聲疾呼。
審判長的大聲疾呼引起了場內許多聽眾的共鳴,於是出現了三五成群的議論,在審判長重申場內紀律之後議論慢慢地平息下來,看到法庭內安靜下來,審判長才說:“現在由原告方舉證,包括影片、錄音、書面證物、證人上庭作證?”話音剛落,張一波等三人在臺上臨時支撐起兩個三角架,中間是一個兩米見方的螢幕,在一陣鼓搗下,螢幕上顯現出皇宮激戰的情形,當然這次播放是篩選過的,只再現了順達衛、趙一鳴在丁富貴的引領下進入老國王的寢宮大殿,兩人身上乾淨利落,精神抖擻,不知為什麼大殿燈光好暗,隱約中可以看到大殿上方此時正中龍椅上坐的是老國王,旁邊下首坐的是大皇子那裡敦,看這父子二人臉色不怎麼好,一個蠟黃,一個烏黑,這在中醫望聞問切中之望看來這是“死色”,病入膏肓,不可救藥。隨即三公主那一英走來拉扯趙一鳴,被趙一鳴毫不猶豫地搧了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