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樂文小說網>都市言情>趕山:契約金雕,大山都是我獵場> 第34章 春哥,你拿槍對著我腦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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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春哥,你拿槍對著我腦袋幹嘛? (1 / 4)

兄弟二人加快腳步走了上去,越往前面走,積雪就越深。

有積雪的地方,很容易就能找到雪豹的腳印,跟著腳印朝著前面跑去,沒跑一會,就看到了雪豹和獵狗都圍著一個洞口。

但這兩個傢伙還伸出爪子捂住鼻子,顯然是有些受不了了的樣子。

一走過去,陶春生就聞到了黃皮子的臭味。

這裡地下到處都是洞,顯然就是黃鼠狼的老巢了。

地面上還有不少大塊的鹿肉沒被黃皮子給拖到洞口裡面去,可這些鹿肉都不能要了。

沾上黃鼠狼的味道,這氣味,哪怕是用水洗火燒之後,都依然能聞到。

“不是,還真是黃皮子啊?”

那股氣味實在是太濃郁了,讓陳金山都忍不住打了個乾嘔,急忙躲在了旁邊。

“就是黃皮子!跑來偷了咱們鹿肉。”

冬天的黃鼠狼雖然不會冬眠,但也會進入一種類似冬眠的狀態,將身體消耗的能力和機能都降到最低,這樣一來,也能度過嚴寒。

不過顯然他們兄弟二人來的不巧。

只怕是剛才的槍響聲驚動了這群黃鼠狼,黃鼠狼這才偷走了鹿肉。

“要不算了吧?春哥,別人都說黃鼠狼是黃大仙,記仇的很!”陳金山心裡還有些忌憚,忍不住拉了拉陶春生的袖子。

村子裡一直都有狐黃白柳灰五大仙的說法,已經是一種民間信仰了。

黃鼠狼就是黃大仙,也叫做黃大爺。

傳說遇到黃鼠狼就會倒黴,這傢伙不但狡猾,心眼還小,若是得罪了它,就會遭到報復。

就是因為這樣,村子裡有不少人的雞鴨都被黃鼠狼糟蹋,可也無人敢惹,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報復。

不過這也只是民間說法罷了。

在這個連肉都吃不飽的年代,還尊仙?

陶春生是不信的,既然這黃皮子敢在他眼皮子底下動獵物,那就得付出代價。

“怕什麼?黃鼠狼的皮毛,那可貴了。”

在這個年代,信黃大仙的人多,但不信的人更多。

市區縣城裡面,有不少人都會專門到山上來抓黃皮子。

黃皮子渾身都是寶,尾巴上的毛能夠用來製作毛筆,也就是古時候的“狼嚎”,說的就是黃鼠狼的尾巴毛,而不是野狼的。

除此之外,它的肉也是大有用處。

內臟和肉都可以入藥,能夠殺蟲、治療心痛、腹痛的毛病。

這年頭,一條黃皮子,可以賣到三四百塊錢!

“不是,春哥!我害怕啊!前段時間我還聽到隔壁村有黃鼠狼來討封呢!”陳金山忍不住一哆嗦,朝著四周看了一眼。

“討封?它敢出來,我馬上讓它發瘋!”

陶春生眉頭一挑,開口說道。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在封建思想呢?

可眼下黃皮子顯然是察覺到了危險,躲在了洞口,就連遺落在洞口外面的鹿肉也不管了,壓根就不露頭。

不露頭的話,那就不好打了。

既然如此,只能製作陷阱了。

這裡的地面鬆軟,上面還有七八個小洞,周圍的臭味也很明顯,顯然就是黃鼠狼的老巢。

在這裡做陷阱,黃皮子出來的時候,就能直接捕捉。

朝著四周看了看,鐵絲今天也沒帶,只怕要用竹筒來捕捉了。

他讓獵狗和雪豹在洞口守著,以免這群黃皮子趁著他們不注意,就跑出來把鹿肉繼續拖回去。

這些鹿肉,可是他用來當黃鼠狼誘餌的。

“咔咔咔!”

斧子往竹子上一砍,竹子立刻就倒了下來。

冬天的竹子是山林裡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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